《毓老師講易經》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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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毓老師講易經.卷三》

愛新覺羅毓鋆 講述

林世奇 筆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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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毓老師介紹,可參考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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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簡介:

林世奇老師所編纂的《毓老師講易經》系列,是根據1992年毓老師課堂講解《易經》的錄音整理而成。繼卷一《乾坤繫辭說序》與卷二《屯蒙需訟》之後,卷三講論內容為:師、比、小畜、履、泰、否六卦。

毓老師常說,《易》為智海,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是智慧產物,不是迷信。善體《易》理,可以培養解決問題的智慧。

毓老師授《易》,以義理為綱,亦不輕忽象數。早期採朱熹《周易本義》與程頤《易程傳》合刊本,中期則以來知德《周易集註》為主,晚年以百歲之齡演易,則只參照《周易本義》,以其精簡,便於翻閱。他曾建議:「讀《易》,必從王弼《周易注》、程子《易程傳》、王夫之《船山易傳》三本代表注看。」

王船山《周易內傳發例》提出「即占即學」,「占學一理,得失吉凶一道為義」,進一步強調《易經》乃「窮理盡性」之書,得失之道,即吉凶之理。廣而言之,所謂占,就是在猶疑未決之時,能根據所處情境中的「時、勢、位」,審慎衡量得失之理,作出合乎義理、無愧於心的判斷。閱讀此書時,讀者若能借由經文、注解、尤其是毓老師的講解,帶入生活中相應的情境,必有助益。(以上摘錄自《毓老師講易經》的〈陳明德序〉。)


目次

>> 凡例

.  林世奇自序

. 陳明德序

. 郭和杰序

師卦 師卦總論

 卦辭:師貞,丈人吉,无咎。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爻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

 六三:師或輿尸,凶

 六四:師左次,无咎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比卦 比卦總論

卦辭 彖曰 象曰

 爻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六三:比之匪人

 六四:外比之,貞吉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上六上六:比之无首,凶

小畜卦 彖曰 象曰

 爻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

 九二,牽復,吉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

履卦 彖曰 象曰

 爻初九,素履,往无咎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為于大君168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

 九五,夬履,貞厲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

泰卦 彖曰 象曰

 爻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復,艱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上六,城復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否卦 彖曰 象曰

 爻初六,拔茅茹,以其彙,貞吉亨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六三,包羞

 九四,有命无咎,疇離祉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繫于苞桑

 上九,傾否,先否後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