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老師講易經〈比卦爻辭與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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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比卦總論
  • 卦辭: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无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 六三:比之匪人。
  • 六四:外比之,貞吉。
  •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 上六上六:比之无首,凶。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王注】處比之始,為比之首者也。夫以不信為比之首,則禍莫大焉,故必「有孚盈缶」,然後乃得免比之咎,故曰「有孚比之,无咎」也。處比之首,應不在一,心无私吝,則莫不比之。著信立誠,盈溢乎質素之器,則物終來无衰竭也。親乎天下,著信盈缶,應者豈一道而來?故必有他吉也。

【朱注】缶,俯九反。他,湯何反。比之初,貴乎有信,則可以无咎矣。若其充實,則又有他吉也。

【來注】有孚者,誠信也。比之者,比于人也。誠信比人則无咎矣。缶,瓦器也,以土為之,而中虛,坤土陰虛之象也。盈者充滿也,缶,坤土之器,坎,下流之物,初變成屯,屯者盈也,水流盈缶之象也。若以人事論,乃自一念,而念念皆誠,自一事而事事皆誡,即盈缶也。有孚即孟子所謂信人,盈缶則充實之謂美矣。來者,自外而來也。他,對我言。終,對始言。

初六,乃比之始,相比之道,以誠信為本,故无咎。若由今積累,自始至終,皆其誠信充實于中,若缶之盈滿,孚之至于極矣,則不但无咎,更有他吉也。

「有孚,比之」,欸!馬上告訴你了,因為什麼能親比,你可不能有一點虛假,得「有孚」!「孚」是什麼哪?誠信,「比」當然好,他的大本呢?我們說土一點吧,「親比」的本錢是什麼?得有誠信。你沒有誠信,誰和你親孚啊?誰和你相親比啊?那當然「无咎」!

注意了,「有孚盈缶」,咱們先說這個「缶」。「缶」是什麼東西,知不知道啊?就是搞瓦盆兒,搞陶器,做個器皿,懂沒懂?懂不懂這個話呀?搞泥巴做的!陶器,不是瓷器。沒抹外邊兒的那個油子的,叫陶器。懂沒懂啊?代表什麼?代表純樸,代表真樸。

看,「有孚盈缶」。我們有誠信啊,就像裝在那個很純樸的東西裏面,純樸兩個字,懂不懂?純樸,就是真。對不對?沒有一點兒裝飾,叫純樸。沒有一點兒偽飾,叫純樸。懂吧?我們寡「有孚」還不行,還得「盈缶」,能充滿這個純樸、無偽的東西上,懂沒懂?

再搞白話講一下,我們有這個誠信哪,就像充滿這個,最純樸的東西,把它表現出來,搞在別人面前,一點兒,偽為,一點兒偽飾都沒有,純,「文王之德之純」[1],這回懂了吧?純,裏邊兒一點不雜,懂吧?也可以說純一,就是精一。這懂了嗎?缶,就是本質,一點兒沒有偽飾。你像我們那個瓷器呀,欸,其實裏邊兒也是缶,外邊兒一偽飾,哇!不得了了!價錢就高了。那個價錢從哪兒來的?從那個「偽飾」來的。

聽懂我說話的意思沒有?故曰,「有孚盈缶」。「盈」,不是充滿嗎?這樣兒的話,結果,「終來有他,吉」。他,懂吧?他,唸脫。「終來有他,吉。」來,是初二那兒來的,你要有這種德性啊,最後的結果啊,有你想不到的,從外邊兒來的那個吉。用現在的話來說,到那個時候,你有想不到的眾祥雲集!

「他」(讀如脫)是什麼?我們常說,社會呀,就是你我,仁也。這回,是群了,你、我,他!聽到沒有?不只「仁」了,是群集了,有「他」,就是群了,因為你、我,二人,就是「仁」。三個人兒,就是群,群,就是眾。所以我們古時候寫眾字,是三個人(三個人字合起來)。懂沒懂?

【補注】「孚」,就是誠信。初六,是親比之始。相比之道,本以誠信為本,所以「比」卦以「有孚」為始。以誠信比人,才能无咎。「有孚盈缶」,就是誠信充實於內,就如同有東西充滿在瓦罐裏面一樣。為什麼要說是「盈缶」?因為「缶」,是質素之器,不加文飾,意思是若能誠實充於內,物無不信,更不需飾外以求比。

「終來有他吉」,是說雖然初六遠而未與九五相應,最後終究能夠前來,而有他吉。這裏用「來」字,是因為這一爻在內卦,所以稱「來」。「他吉」有幾種不同的解釋,有謂外來之吉,有謂與九五不應而吉,有謂无咎而吉,有謂非期於必得而得之吉。毓老師則謂「福有雙至,故曰他吉」,把瓦器都裝滿了還不算,還有別的吉。總之,惟有盡此誠信,故能來彼之吉。

孟子說:「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有孚」就是信,「盈缶」就是「充實之謂美」。與物相親之始,必要有至誠之心,若能誠信充實於中,如缶之盈滿,終究能有「他吉」。這些話看來尋常,卻是特別要緊,一個「誠」字,正是《中庸》的核心,所以老師在這裏特別提醒我們:「孔子為什麼說『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易經》如果真能悟到一個境界,我們得益就太多了!」最可貴的,不在記得多,而在真悟。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來注】言比不但无咎,而即有他吉,見比貴誠實也。

「初」啊,就是始。懂吧?「初」不是始嗎?〈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看小注,「言比不但无咎,而即有他吉,見比貴誠實也。」這話懂沒懂?

那方才我搞白話講完,你就明白這句話了,我們要誠實啊,不單單說就是我們兩個處得好啊,結果還有朋自遠方來呀,「有他吉也」!有想不到的。這回懂了吧?

【補注】毓老師說:有孚之比,得著一個好處,其他的好處也都跟著來了,所以說「他吉」。關鍵在於:是不是真的「有孚」。若是有孚之比,自然會有「他吉」;若是無孚之比,不但無「他吉」,反而為凶。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王注】處比之時,居中得位,而繫應在五,不能來它,故得其自內貞吉而已。

【朱注】柔順中正,上應九五。自內比外,而得其貞,吉之道也。占者如是,則正而吉矣。

【來注】二在內卦,故曰內。自內者,由己涵養有素,因之得君,如伊尹樂堯舜之道,而應成湯之聘也。八卦正位,坤在二,故曰貞。

○六二,柔順中正,上應九五,皆以中正之道相比,蓋貞而吉者也。占者有是德,則應是占矣。

六二了,「比之自內,貞吉。」看,小注下一頁,圈兒下邊,「六二,柔順中正」,柔順是指坤卦說,中正是指二爻說,「上應九五,皆以中正之道相比」,聽懂沒有?這個中正,那個也中正,特別注意,這兩個相應與啊,是以中正之德相應與,是應二與五,是應之以德,這懂了吧?所以才叫相親比。所以「貞而吉者也」。這是正固,能吉者也。

下邊兒這個話是空話,沒什麼重要。他說占者呀,你不必高興,你得有這個德呀,才有這個占哪。聽懂沒有?「占者有是德則應是占矣。」,這回懂了吧?

【補注】六二是在內卦,所以這裏說「內」。「比之自內」,就是由內而比外。「內」也代表自己,因為自己涵養有素而得君,如伊尹應成湯之聘,這才能得正而吉。

六二以柔順中正之德,上應九五中正之君,就是以中正之道來相比。這裏有個大原則:君臣相求,寧可君求臣,不可臣求君。上位者求賢,下位者相應,是「自內」而「比之」,這種情況必須秉德守正,充乎其內,不能汲汲躁進,求比乎其外,否則枉道自失,是不能有所為的。所以伊尹、諸葛亮,都是待禮而後出,這是君子自重之道。

另外,《易經》說到「貞吉」的地方,有時候是「爻之本善者」,有時候是「爻非貞而為之戒者」。這裏的「貞吉」,是「爻之本善者」。因為這一爻是自內比外,而得其正,它的「貞」是牝馬之貞,柔順利貞,因此為吉。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朱注】得正,則不自失矣。

【來注】中正固不自失。

那麼,「比之自內」,是什麼?下邊兒說什麼呢?我告訴你們,我們天天說啊,是「自求多福」啊,從哪兒來?「自求多福」從哪兒來?從「不自失也」來的呀!聽懂沒懂?那不是唸咒啊,說我要自求多福啊,怎麼自求多福?自求多福,是「不自失也」。何以「不自失也」?我「比之自內」啊,我和別人親比呀,是從我內心發出來的,一點兒假都沒有啊,聽懂沒有?「比之自內,貞吉」。我和別人親比呀,是從我內心裏發出來的誠信,故曰,有孚,這才正固之吉,懂吧?本文取自易學網

那我有這個正固之吉,所以我「不自失也」。「不自失也」,不就是自求多福了嗎?你像有一些老太太,也自求多福,搭上媽祖,還拿幾根香蕉,說我們家的雞兒要賣出去,最好別人家的雞兒都死了,你看,這是「自求多福」嗎?「不自失也」,才是自求多福。

【補注】「自內」,白話來說,誠信是從我們內心發出來的,發乎至誠,以相比附,那就不至於自失。老師曾說:「失敗都是自己失敗的,是否自失,完全求之在我。」自失的失,和失敗不盡相同。不過老師用更淺近的方式來說,所有的失敗,關鍵常常都在自己。就像孟子說的:「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後發;發而不中,不怨勝己者,反求諸己而已矣。」所以,怎麼樣可以做到「不自失」?用誠齋的話來說,就是:「秉德以充乎內,而不躁乎其外;守正以俟乎彼,而不自失乎此,如是而已。」換句話說,為了能夠行道,而讓自己枉屈了道,就是自失。為了能夠達身,而讓自己失身,就是自失。我們所以「自失」,常常是因為有所求乎外,只有秉德、守正,求之在我,才能「比之自內」,而終不自失。


六三,比之匪人。

【王注】四自外比,二為五貞,近不相得,遠則无應,所與比者,皆非己親,故曰「比之匪人」。

【朱注】陰柔不中正,承乘應皆陰,所比皆非其人之象。其占大凶,不言可知。

【來注】三不中不正,已不能擇人而比之矣,又承乘應皆陰,故為比之匪人。二之中正而曰匪人者,止以陰論也。婦人雖賢,猶是婦人,非先儒隨時之說。

看看,上下接什麼?上下接什麼呢?陰是什麼?小人。所以說,所以說「比之匪人」,(案:這一卦的「匪」字,老師都讀「非」。)聽懂沒有?所以你們交朋友啊,親比的時候啊,如果,要注意,(匪人)不是罵「不是人」就完了,我們方才說「是人」「不是人」,是以德來論,聽懂沒有?「比之匪人」,你親比的人,是個失德的人。益者三友,是有德者;損者三友,不就是失德者嗎?這就叫「比之匪人」,聽懂沒有?

那我們都講過了,「友直、友諒、友多聞」,記得吧?那麼下邊那三個,(「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就是「比之匪人」了,這懂吧?人,匪人,就是以德來論。不是女孩子罵「這野小子不是人」,那可不是的。

【補注】六三陰柔,不中不正,不能擇人而比之,所以說「比之匪人」。除了它自己本身不中不正以外,它的外在關係「承」、「乘」、「應」又都是陰爻:所「承」是六四,陰柔而不中;所「乘」是六二,既與五相應,又親比於初爻;所「應」是上六,卻是「比之无首」而凶。所以六三這一爻,近不能與二、四相得,遠又不能與五相應,所與比者,皆非其人,不與己相親,這就是所謂的「失位无應」,所以說「比之匪人」,也就是「比之非人」。

相較來說,初爻與四爻相應,親比於六四,就是比得其人。六二與九五相應,也是比得其人。所以六三的「比之匪人」,是很重要的提醒:相親固然有益,但如果親比非人,就會付出代價,反成賊害。《孔子家語》:「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久而自芳也;與惡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自臭也。」《荀子.勸學》:「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與之俱黑。」這些話都在警惕我們,親比的對象影響至深,一定要擇而後交,絕對不能交而後擇,一旦「比之匪人」,後悔就來不及了。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來注】傷,哀傷也,即孟子哀哉之意,不言其凶,而曰傷乎者,蓋惻然而痛憫也。

你看,下邊兒說得多清楚:「比之匪人,不亦傷乎?」你要是「比之匪人」哪,你不是受損傷嗎?對吧?這就是聖人之時,就說你受損傷,沒有說吉凶,對吧?因為受損傷,各有不同,對不對?

【補注】傷,就是哀傷,「不亦傷乎」,正如《孟子》所說的「哀哉」,「曠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這一爻不說「凶」,而說「傷」,其中就有惻然憐憫之意。爻失其位,比非其人,就像周初的管叔、蔡叔,聯合了武庚、霍叔等人舉兵叛亂。周公東征,殺管叔、放蔡叔、廢霍叔。那正是周王朝方當建萬國、親諸侯的時候,他們卻缺席了,沒有一起參與這場盛會,而且站到敵對那一面,諸侯榮光盡失。所以說:「比之匪人,不亦傷乎!」比之不得其人,是為可傷。

關於這一爻,毓老師特別提醒我們:跟人很重要,跟對了,就成了。就像跟曾文正公的那幫人,都成了。所以切不可糊里糊塗地去「比」,一旦跟錯了人,最後的結果可真可憐。那麼,什麼樣的人才是「對」的人?特別要注意:是從人品上說,不是從際遇上說。


六四,外比之,貞吉。

【王注】外比於五,履得其位,比不失賢,處不失位,故貞吉也。

【朱注】以柔居柔,外比九五,為得其正,吉之道也。占者如是,則正而吉矣。

【來注】九五外卦,故曰外,謂從五也。之字指五,本卦獨九五為賢,六二以正應而比之,脩乎己而貞吉也。六四以相近而比之,從乎人而貞吉也,於此見易之時。

六四柔順得正,舍正應之陰柔,而外比九五剛明中正之賢,得所比之正者矣,吉之道也,故占者貞吉。

注意啦,「六四,外比之,貞吉。」「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我把這兩句都唸完,你們知道這個外呀,是指的哪爻說呀?欸,要注意,指九五說,所以說「外比之」,這不是「外」嗎?下邊是「內」嘛!「外比之,貞吉。」

因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本來這個啊,四,應該跟誰相親,和誰相應與呀?應該和初六!結果和初六沒法兒相應與。那好了,他一看,這都是小人,那我得好好比君子,故曰「外比之」,才是「正吉」。

【補注】「外比之」,就是外比於九五。《易經》以上卦為外,下卦為內,而上下二卦也各有內外,四是內,五是外,所以說外比於九五。也有的解釋說:六四承九五,而在外卦,所以說「外比之」。相對來講,六二與九五相應,卻在內卦,就說「比之自內」。不論是「六四和它外面的九五相比」,或者是「位居外卦的六四和九五相比」,兩種解釋都可通。

六四和六二、六三都不相應,和它相應的是初爻,但初爻是陰爻,應而不與,所以六四和它們都不相比。九五陽剛中正,而居尊位,是賢者在上,六四陰柔不中,但能親賢從上,外比於九五,是君臣相比相與之象。六四與剛明中正之賢者相比,這是比之正道,得正而吉,所以說「貞吉」。以六居四,是以柔居柔,也有得正之義。

這一卦裏面的六二和六四,都是比於九五,都是「貞吉」,只是這兩爻所「比」的情況有點不同:六二以正應而比之,是「脩乎己而貞吉」;六四以相近而比之,則是「從乎人而貞吉」。所以下面的〈小象〉就說了:「外比于賢,以從上也」。

象曰:外比于賢,以從上也。

【來注】五陽剛中正,故言賢。居尊位,故言上。言六四外比,豈徒以其賢哉。君臣大分,亦以安其從上之分也。

「外比」於誰呀?「外比于賢」,就是外比於九五之賢,這個也不是我拍馬,是為什麼?「以從上也!」

「以從上」,說什麼?就是說「倫」!九四是什麼?不是臣嗎?君呢?九五不是君嗎?這君臣不是講倫嗎?所以說,「以從上」,是合乎倫理的,懂吧?合乎倫常的,不是勢利的。不是比之以勢利,注意!

看看,我們一看,六四,和初六啊,是相應的,懂吧?應該是相應與,(但)因為他是相應,同類的,不相與,懂吧?一看這都是群小,這要是拉上幫,不(就)壞了嗎?那一看,那我,不如「外比」,和超出這個,這個範圍的(相親比),因為什麼?因為他「親賢」,「從上」!這是倫常的,聽懂沒有?可不是因為九五有勢利,我就親比他。要親勢利,那不就是小人了嗎?這要特別注意唷!本文取自易學網

【補注】九五陽剛中正,所以說是「賢」。居於尊位,所以說是「上」。六四「外比於賢」,是從德來說,若以位來說,也是上比聖主,安於從上。所以說「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毓老師說,六四它這一看,左右這些人都是群小,要是拉上幫就壞了,所以不如「外比」──超出這個拉幫的範圍,而去和九五相親比,這是為了親賢從上,是從倫常上考慮,而不是因為勢利。所以誠齋舉了兩個例子供參考:「崔陳之黨立,而晏子獨從乎公;牛李之朋分,而韓愈獨在其外。」春秋時期的齊莊公私德不修,遭崔杼所弒,崔改立景公,與慶封分別擔任左右相,攬權擅政,命國人盟誓相從,晏嬰仰天歎曰:「嬰所不獲,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從。」終究不肯參盟。他的「獨從乎公」,就是不肯相比。唐朝的牛李黨爭,以牛僧孺為首的「牛黨」和以李德裕為首的「李黨」,兩派互相傾軋,而韓愈也不肯涉入其中。他的「獨在其外」,也是不肯相比。為什麼不肯相比?一是沒有德,二是沒有位。德與位,是親比的前提,「外比于賢,以從上也」,如果他既不是賢,也不是上,這場親比就只是結黨了。《論語.為政》說:「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論語.衛靈公》則說:「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周而不比、群而不黨,是孔子的告誡,阿比結黨之事,和「比賢從上」的親比之道相去甚遠。

所以老師提醒我們:一個人要成就事業,必要德、位、時都能具備,才能成就大業,否則往往徒勞。一輩子庸庸碌碌,都是因為德不修所致。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王注】為比之主而有應在二,顯比者也。比而顯之,則所親者狹矣。夫无私於物,唯賢是與,則去之與來,皆无失也。夫三驅之禮,禽逆來趣己則舍之,背己而走則射之,愛於來而惡於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也。以顯比而居王位,用三驅之道者也,故曰「王用三驅,失前禽也」。用其中正,征討有常,伐不加邑,動必討叛,邑人无虞,故「不誡」也。雖不得乎大人之吉,是顯比之吉也。此可以為上之使,非為上之道也。

【朱注】一陽居尊,剛健中正,卦之群陰皆來比己,顯其比而无私,如天子不合圍,開一面之網,來者不拒,去者不追。故為用三驅,失前禽,而邑人不誡之象。蓋雖私屬,亦喻上意,不相警備以求必得也。凡此皆吉之道,占者如是,則吉也。

【來注】顯者,顯然光明正大無私也,言比我者無私而我亦非違道干求比乎我也。下三句,顯比之象也。三驅者,設三面之綱,即天子不合圍也,坎錯離為日,王之象也,又居三,三之象也。坎馬駕坤車,驅之象也。綜師用兵,驅逐禽獸之象也。前後坤土兩開,開一面之象也。故同人初九,前坤土兩開,曰同人于門,一陽在眾陰之中,與小過同,禽之象也,故師卦亦曰禽,前禽指初。下卦在前,初在應爻之外,失前禽之象也。坤為邑,又為眾,又三四為人位,居應爻二之上,五之下,邑人之象也。不誡者,禽之去者聽其自去,邑人不相警誡,以求必得也。不誡者,在下之無无私。不合圍者,在上之无私,所以為顯。九五,剛健中正,以居尊位,群陰求比于己,顯其比而無私,其比而無私,其不比者,亦聽其自去,來者不拒,去者不追,故有此象。占者比人無无私,則吉矣。

顯,顯比,我問問你們哪,這個「顯」字啊,在我們講過的書裏頭,是說誰呀?「顯」,不是明嗎?懂吧?所以說,誰最明?日月最明!因為什麼它最明?因為「容光必照」!一點兒私心都沒有!對不對?(案:《孟子.盡心》:「日月有明, 容光必照焉。」)

你像就是這個晚上,晚上我們這個屋,有個縫兒,那個月光也進來。就像太陽光一樣。懂沒懂這意思?明,是「容光必照」的,所以注解說:「顯者,顯然光明,正大無私也。」這麼講啊,當然都會,我這麼講啊,(是為了)使你們深省一點兒,什麼叫「明」?什麼叫「顯」「明」?是容光必照!不管你是什麼地方,就是廁所,有個縫兒,那個光也不選擇呀,這個光就到廁所裏去!因為有個縫兒,牆有個縫嘛!就能容這個光了,這個光就照。聽懂這意思嗎?這才叫顯,容光必照!

(那一般人呢?)「久假而不歸,焉知其非仁。」[2]聽懂沒有?老師說話,淨說真的,一般人對誰好,是勉強的、智慧的、理智的,我應該這樣做,「久假而不歸,焉知其非仁。」這都談不到「顯」,懂吧?「顯」從哪兒來的?「比之自內,有孚。」聽懂沒有?這叫「顯比」。你像我們有時候做出那樣兒的呀,是理智的,智慧的,假仁假義的,對不對?那終極的目的是什麼?於我有利!懂了吧?人家是「顯比」。

要注意了,那就舉例子了,那麼他寡說「顯比」不行呀,用什麼表現出來的?你像這個,每一個國王,都得帶人去打獵,我那時候對你們說過,打獵的目的不是要得禽,是什麼?就是我們現在打靶!懂了吧?那好,「王用三驅」。一個「明」王啊,「顯比」之王啊,他打獵的時候,他就包圍三面,留一面,因為什麼?那是生路!那個禽獸啊,都可以從這個生路跑掉!「失前禽」,他留一面兒,當然那個禽跑掉啦!

注意啦!第二個,「邑人不誡」。「王」啊,是「用三驅」,「失前禽」。連那個地方住的人兒啊,他們都不誡。「不誡者,禽之去者,聽其自去,邑人不相警誡,以求必得也。」注意,「不誡者,在下之無私也。不合圍者,在上之無私也。」所以為顯,所以,吉!

這就是什麼?就像我們讚美堯的時候,說:「光被四表,格于上下」,上無私,下也無私。「黎民於變,時雍。」懂吧?那,多有意義啊!「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懂吧?到最後,「黎民於變時雍」!寡王有德不行,一直到黎民,都變得呀,行與時合。因為什麼?因為堯是發明曆法的,懂沒懂?到那個時候,老百姓都行與時合了。

一個「私」字,害盡天下蒼生!這是我一輩子,活到八十多歲呀,我的結論。就是一個「私」字,害盡了天下蒼生。所以聖人哪,天天用藥方,來醫我們的私,一點兒不發揮效率,不但說去根兒(不容易)呀,發揮一點兒效力都不容易,對不對?

【補注】「顯比」,就是顯明其比天下之正道。這卦的其他陰爻都是說「比之」,是陰比陽;這一爻則說「顯比」,是陽為陰所比。九五以一陽居於君位,處中得正,光明無私,所以群陰自然來比,這是人君親比天下之道。前來相比的不帶私心,而九五也絕不以私利相誘,光明正大,沒有隱伏回曲、闇昧褊窄,所以為「顯」。

王者治民,正如父母生養教誨,只管盡其道而為之,不問民眾感恩與否。若是沽恩市惠,違道干譽,以求親比,就不是顯比之道了。一般人的相比之道,也是如此。惟有修身誠意,竭心盡力,才是「顯比」。親己與否,在人而已,不是我們要在乎的事情,千萬不可巧言令色,曲從苟合,來求人之「比」己。老師說,「顯比」二字若能把握得住,必能成事。

「王用三驅」,是以「三驅」為喻,解釋「顯比」之道。四時畋獵固不可廢,但古代聖王推其好生之仁,而有三驅之禮。「三驅」就是合其三面,網開一面,如《禮記.王制》:「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群。」禽獸向我而入者,取之;若背我而前去者,免而不追,所以說「失前禽」。

「師」卦和「比」卦的第五爻,都取田象。「師」卦的「田有禽」,是害物之禽;「比」卦的「失前禽」,是背己之禽。「師」卦因為它害於耕稼,所以「利執言」,一定要「執」之,這是王者之義。「比」卦則強調:不可以盡物而取之,要懂得網開一面,這是王者之仁。田獵時,用三驅而失前禽,來者不拒,去者不追,這表示在求比的時候,上之比下,不求於必得,有如王用三驅,驅之不去,而後不得已取之,置得失於勿恤,這就是顯比之道。

「邑人不誡」,朱熹在《本義》中說是「不相警備以求必得」,說如何對待所失的前禽。但在《語類》中則改為「有聞無聲」,說王者畋獵時,近郊之處,略不驚擾,所以邑人不必相告誡。後者似乎更為圓熟。

把前後句合起來看:先說王,是「王用三驅」,是王者對前禽失而不追,並不求其必得,後說邑人,是「邑人不誡」,邑人則居而不誡,這都是比喻九五的「顯比」之道:不取禽,而禽自致,不誡人,而人自親,正是王者親比之道,也就是王化無聲,不見其跡。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朱注】舍,音捨。由上之德使不偏也。

【來注】位正中,即剛健中正,居尊位也。用命不入網而去者為逆,不我比者也。不用其命,入網而來者為順,比我者也。人中正,則不貪得,邑人不誡者,以王者有中德,故下化之,亦中,亦不貪得,猶上有以使之也。所以失前禽,邑人不誡。

〈象〉曰:「顯比之吉」,哪來的?「位中正也」!聽懂沒有?注意,我唸的是:「位中正也」,和經文不一樣!(案:原文是「位正中也」。)

要注意,因為什麼要「三驅」呢?「舍逆,取順」!什麼叫「逆」?不願意和我們一同的,那他可以走。懂吧?「舍逆」嘛!對於和我們不願意同一行為的,我們不要強留人家,「舍逆」!我們要取什麼?取順的!「舍逆取順」這四個字懂不懂?

我們要懂得「舍逆取順」,我們做事兒,障礙就少了。那我們不要強迫人家,說那個「逆」的必得和我們在一起吧?所以才「失前禽也」。因為什麼「前禽」跑掉了?因為他不願意和我們在一起嘛,那就讓他去嘛!注意,「邑人不誡」。「邑人」,連老百姓都不知道他的「不誡」,都不決定要得這個東西,懂沒懂?因為什麼?「上使中也」。

「上使中也」這句話,有兩個解釋。一個是,在上位的使他們了解什麼是中道,懂吧?這是一個。第二個,「上使中也」,在上位的人要使老百姓的時候,也得用中道來用他們。

【補注】《周易.文言》對乾卦.九二的解釋是:「龍德而正中者也。」老師講到這一段,曾說:「因為什麼叫正中?因為是陽居陰位,陽居陰位在三畫卦裏頭,中間兒,這叫正中。如果要是陰呢?陰居陰位了,就叫中正。」(見《毓老師講易經.卷一.乾坤繫說序》)又說:「陰居陰位,叫做中正。九五也是,陽居陽位,叫做中正。注意,如果是陽居陰位,陰居陽位叫什麼?叫正中,這要記住啊!」(見《毓老師講易經.卷二.屯蒙需訟》)按照毓老師的講法,九五是陽居陽位,也就是中正。所以這個地方老師就自動改為「位中正也」。

來知德解釋「位正中」,謂「剛健中正,居尊位也」,楊誠齋則謂:「王者之比天下,去妙巧,捐策謀,昭示之以至正大中之道而已」,均未就「正中」和「中正」做出區別,重點只強調中正之德、至正大中之道。能具備中正之德,自然使人前來親比,這就是「取順」。不來親比的,也由得他去,並不勉強,這就是「舍逆」。既然不願前來親比,「失前禽」未必是壞事,這一失,如毓老師所說:障礙就少了。沒有非得不可的意志和決心,所以邑人不必相告誡。能夠做到這樣,關鍵還是在上位者的中德,不貪、不過、不強求,所以能夠使民而以中道。

從這一爻可以看出,王者之比天下,並不以妙巧策謀為能,而以大中至正為貴。王者有比天下之道,卻沒有刻意親比天下之心,這才是真正的「顯比」之道。從前的周太王離開邠地,從之者如歸市;成湯征伐葛國,民如大旱之望雲霓,這都不是強求而得的親比,也就是所謂的「顯比」。


 

上六,比之无首,凶。

【王注】无首,後也。處卦之終,是後夫也。親道已成,无所與終,為時所棄,宜其凶也。

【朱注】陰柔居上,无以比下,凶之道也,故為无首之象,而其占則凶也。

【來注】乾為首,九五乾剛之君,乃首也。九五已與四陰相為顯比,至上六則不能與君比,是比之無首,其道窮矣,故蹈後夫之凶。

「上六,比之無首。」「首」,不就是「始」嗎?「比之無首,凶。」上六,到頭兒了,對吧?不是終了嗎?比之無始!上六是終,懂不懂啊?比之無始,那就凶!本文取自易學網

【補注】上六居於「比」卦之終,以陰柔居上,无以比下,所以是「无首」之象。九五乾剛之君,以一陽居尊,就是「首」。四陰比之於下,所以〈彖傳〉說:「下順從也」。但上六孤立於外,不能與君相親比,所以說「比之无首」。王弼則指出「无首」就是「後」,上六處卦之終,就是「後夫」,四陰皆從九五,只有上六為時所棄,所以為凶。

「无首」有不同的情況,不能一概而論。我們講乾卦的時候,說到用九,是「見群龍无首,吉」。但是老師提醒我們,在「據亂世」的時候沒有首,那就是凶了。

象曰:比之无首,無所終也。

【朱注】以上下之象言之,則為无首;以終始之象言之,則為无終。无首則无終矣。

【來注】無所終,即後夫凶。

「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要沒有「始」,哪來的「終」呢?故曰,沒有地方得到那個終,「無所終也」,懂得什麼意思嗎?一般人做事兒,有始無終,懂吧?那要是沒有始,更就沒有終了,所以說:「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3]有始有卒,特別難,所以加個「惟」字,「有始有卒者, 其惟聖人乎?」要想要親比,必得有始有卒,才叫做「顯比」,才叫做「親比」,懂吧?如果有始無卒,那就是小人,小人之交,未有不「凶終隙末」[4]者也。

「小人之比,未有不凶終隙末者」。這話懂沒懂?那我們能比,能有始有卒的,那惟有聖人,才到了這個境界,那這個比,就是「顯比」。九五是「顯比」,上六,就沒辦法了,「比之无首,凶」。比之無始,就無所終也。沒有始,終在哪兒呢?那「比」之,必得有始!我問問你們,始是什麼?就是「孚」!那上邊沒有孚,沒有「有孚」,就沒有比。這回懂了吧?

【補注】九五已與下面四個陰爻相為顯比,到了上六,不能與君相親比,所以說「比之无首」。以人事來說,如《易經.繫辭下傳》第五章所說:「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見之不早,從之不先,就是所謂的「後夫」。既迷失道,故无所終,也就是「凶而无終」,其道已窮,是為後夫之凶。但老師在這裏特別強調了內在條件──見幾而作,並不是見誰會發跡,就去親比它,而是看明白誰有德。有其終必有其始,有其始是因為「有孚」。換句話說,我們想要比得其道,比得其人,比得其時,都是從人品上說、從德行上說,而不是從際遇上說。


註釋

1. 語見《中庸》廿六章。

2.《孟子.盡心上》:「孟子曰:『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

3.《論語.子張》:「子游曰:『子夏之門人小子,當洒掃、應對、進退,則可矣。抑末也,本之則無。如之何?』子夏聞之曰:『噫!言游過矣!君子之道,孰先傳焉?孰後倦焉?譬諸草木,區以別矣。君子之道,焉可誣也?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

4. 指彼此友誼不能始終保持,朋友變成了仇敵。范曄《後漢書.王丹傳》:「張、陳凶其終,蕭、朱隙其末,故知全之者鮮矣。」為後夫之凶。但老師在這裏特別強調了內在條件──見幾而作,並不是見誰會發跡,就去親比它,而是看明白誰有德。有其終必有其始,有其始是因為「有孚」。換句話說,我們想要比得其道,比得其人,比得其時,都是從人品上說、從德行上說,而不是從際遇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