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王注】為師之始,齊師者也。齊眾以律,失律則散,故師出以律。律不可失,失律而臧,何異於否?失令有功,法所不赦,故師出不以律,否臧皆凶。
【朱注】律,法也。否臧,謂不善也。晁氏曰,否字先儒多作不,是也。在卦之初,為師之始。出師之道,當謹其始,以律則吉,不臧則凶。戒占者當謹始而守法也。
【來注】專以將言,律者法也。號令嚴明,部位整肅,坐作進退,攻殺擊刺,皆有法則是也。否者塞也,兵敗也。臧者善也,兵成功也。若不以律,不論成敗,成亦凶,敗亦凶,二者皆凶,故曰「否臧凶」。觀〈小象〉「失律凶」之句可見矣。初六才柔,當出師之始,師道當守其法則,故戒占者師出以律,失律則不論否臧皆凶矣。
師卦呀,「初六,師貞」,這都要出兵了,「師出以律」!懂了吧?我們要出師啊,得以軍律來出師,這話懂沒懂?這就是「出師以嚴」哪,聽懂沒有?
下邊兒,「否臧凶」。「否」,有的唸痞,有的唸缶,都講得通,懂吧?如果唸缶,就是當「否」講,意思是「要不然的話」,就是好,也是凶的。要是出師無律,你呀,無論是「否」(讀如痞),無論是不是善,都是凶的!懂吧?出師不以律呀,偶爾作戰勝利了,勝利了?勝利那個結果,也是凶的。聽懂沒有?本文取自易學網
那這個例子太多了,我問問你們,第二次世界大戰,國民黨不是勝利了嗎?結果呢?凶了吧?何以故?就是沒有律!看看,那個抓兵,有錢的,就把你抓到窮了為止!
【補注】這裏的「師」是指軍隊來說。初爻,是師卦之始。所以這一爻講出師之義,和行師之道。「師出以律」,依《程傳》之說,「律」可有二義,有出師不以義者,有行師而無號令節制者,兩者都是失律。興師以正,而出師不以律,那只有善,而沒有法。出師以律,而興師不以正,那只有法,而沒有善。所以這裏強調,為師之始,必須要「師出以律」:既具備興師有名之正,又具備齊眾有法之善。
但是這一爻卻提醒我們「否臧凶」:縱然是「出師以律」,律令謹嚴,而最後戰爭的結果,無論是否還是臧,好壞皆凶。為什麼?因為兵是凶道也。老子說:「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老子》三十一章),不論勝利和失敗,只要發生戰爭,就是損失。這是聖人給我們的最大警惕。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來注】失律,否固凶,臧亦凶。
「象曰:師出以律」,我們要是出兵,就得以嚴格的軍紀、軍律,來管這個兵,「失律凶也」,要是失了這個律,就凶了。「師出無律,凶也」,那不用解釋了。必得「師出以律」!
【補注】「師出以律」,就算真的做到了,勝負還未知,所以還談不上「吉」。一言以蔽之,就是反對戰爭。如前所說,即使能夠以律出兵,尚且如此,何況是出師無律?如果出而失律,那就更加危險,「凶」會立刻出現。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
【王注】以剛居中,而應於五,在師而得其中者也。承上之寵,為師之主,任大役重,无功則凶,故吉乃无咎也。行師得吉,莫善懷邦,邦懷眾服,錫莫重焉,故乃得成命。
【朱注】九二在下,為眾陰所歸,而有剛中之德。上應於五,而為所寵任,故其象占如此。
【來注】師中者,在師中而得其中也,此爻正彖辭之剛中而應,六五〈小象〉之以中行,皆此中也。在師中者,剛中也。錫命者正應也。蓋為將之道,不剛則怯,過剛則猛,惟剛中則吉而无咎矣。吉无咎者,恩威並著,出師遠討,足以靖內安外也。錫命者,或錫以褒嘉之溫語,或錫以其物,如宋太祖之解裘是也,乃寵任其將,非褒其成功也。曰錫命,則六五信任之專可知矣。本卦錯同人,乾在上,王之象,離在下,三之象。中爻巽,錫命之象,全以錯卦取象,亦如睽卦上九之見豕負塗也。取象如此玄妙,所以後儒難得知。九二為眾陰所歸,有剛中之德,上應六五,而為之寵任,故其象如此,而占者可知矣。
「在師中,吉,无咎。」既然能夠以「剛中」之德,來應與這個六五之君,功勞太大了,所以「王三錫命」,就是「王屢錫命」,聽懂沒有?王必得嘉賞他的功勞,屢屢的賜給他爵命、祿命,爵祿,懂不懂?
那麼,這個「三」,有的就當三講,一二三的三,有的就當虛數講,屢次的,賜爵祿之褒命,褒寵啊!這回懂了吧?
【補注】九二是用事的,它是以剛中之德,而在群陰之中,所以說「在師中」。但《易經》的各家注解,時常會把這個「中」做德行的詮釋。如《程傳》解釋「在師中」,就說:「在師專制而得中道」,並解釋「蓋恃專則失為下之道,不專則无成功之理,故得中為吉。凡師之道,威和並至則吉也。」楊誠齋對這個「中」的解釋更深入:「九二以陽剛之才,專將帥之任,不患其不及也,患其過耳。惟中則吉而无咎。」師卦裏的六爻,是五陰一陽,只有「九二」是陽爻,它是師卦之主,為眾陰所歸,承擔的是將帥之任,最怕的就是陽剛過了頭,所以誠齋舉例:「過勇則輕,李陵是也;過智則姦,侯君集是也;過威則離,張飛是也;過強則驕,李光弼是也;過專則僭,王敦蘇峻是也。」這些人都有大本事,也有大功勳,最後都因為不懂得收斂自己,毀棄了原有的成就。從這裏來理解「中」,更能有所體會,所以誠齋說:「惟中則勇而怯,智而愚,威而惠,強而謙,專而順,皇甫嵩、郭子儀是也。」有了「中」的修養,在他「承天寵」的時候,能夠稟君命而不專,更因為心「懷萬邦」,能慰民心而不忮,這才是真正的賢將。
「九二」的正應,是處在君位的「六五」,因為九二領導有方,處之盡善,能夠成功而安天下,所以六五屢次賜以褒命,也就是「王三錫命」。所以誠齋形容這一爻:「功彌高,心彌下,身彌退,爵彌進,宜其王三錫命而未已也。」越是身退,越是爵進,能有這麼好的結果,全來自於九二的修養:功彌高,而心彌下。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來注】天謂王也,在師中吉者,以其承天之寵,委任之專也。王三錫命者,以其存心于天下,惟恐民之不安,故任將伐暴安民也。下二句皆推原二五之辭。
「象曰:在師中,吉」,一定「承君寵也」,承天子寵也,聽懂沒有?王「屢」錫命,所以才能「懷萬邦」!聽懂沒有?因為什麼要有褒揚之令啊?因為什麼要發褒揚之命,爵祿之命啊?因為「懷萬邦」也。
這都很容易,不用解釋,你們要懂得深意,懂不懂?我們做大小的事兒啊,都得這樣做呀!
【補注】老師說,「承天寵」,不一定是指封爵說,皇上把御用的東西,賜給有功的大臣,也都是「承天寵」。「天」,指的是六五。「寵」,是優遇。「承天寵」是得到一國最上位者的寵信,「王三錫命」,是說王屢次給予褒寵。為什麼要如此褒寵呢?如果王所施之禮不稱,那麼大臣就「威不重而下不信」了。「懷萬邦也」,說明這是懷安萬邦之道。
《程傳》說:「人臣之道,於事无所敢專,惟閫外之事,則專制之。」「閫外」,指京城或朝廷以外,也指外任將吏駐守管轄的地域,與朝中、朝廷相對。他以周公為例,「居周公之位,則為周公之事,由其位而能為者,皆所當為也,周公乃盡其職耳。」周公的例子,最能說明什麼是「承天之寵,委任之專」。在其他卦中,也有九二為六五所任者,但只有「師卦」是九二專主其事,其義最大,這是因為用師之道的特殊性──當領袖的人,面對伐暴安民這麼重要的事情,如果委任不專,事無定主,又吝於賞功,慳於優遇,就不可能把事情辦好。本文取自易學網
「王三錫命」,老師要我們懂得這裏面的深意,大小事都是如此,都得這樣做。《漢書.韓信傳》:「項王見人恭謹,言語姁姁,人有病疾,涕泣分食飲,至使人有功,當封爵,刻印刓,忍不能予,此所謂婦人之仁也。」遇到下屬有功當封的時候,即使官印都刻好了,也還是捨不得給,所以他終究成不了大事。
六三,師或輿尸,凶。
【王注】以陰處陽,以柔乘剛,進則无應,退无所守,以此用師,宜獲輿尸之凶。
【朱注】輿尸,謂師徒撓敗,輿尸而歸也。以陰居陽,才弱志剛,不中不正,而犯非其分,故其象占如此。
【來注】或者,未必之辭。變巽進退不果,或之象也,言設或也。輿者多也,眾人之意,即今輿論之輿。以坤坎二卦,皆有輿象,故言輿也。尸者主也,言為將者不主,而眾人祖之也,觀六五弟子輿尸可見矣。《程傳》是。六三陰柔,不中不正,居大將九二之上,才柔志剛,故有出師大將不主,而三或主之之象,不能成功也必矣,故其占凶。
六三,這個爻,是個進爻,總不太平。「師或輿尸,凶。」或,是「未必之詞」。再看,第二行,第一個字,「輿者,多也,眾人之意」,第三行中間,「尸者主也」。「師或輿尸」,如果我們出兵啊,大家都做主,凶不凶啊?如果「師或輿尸」,我們出兵的時候,或者,假設之詞,大家得作主,這能不凶嗎?也不用說出兵啊,如果在家裏頭,大家都亂作主啊,這個家也過不好啊。
【補注】「輿尸」,有兩個解釋。一是:把屍首載回來。如朱注:「輿尸,謂師徒撓敗,輿尸而歸也。」另一個解釋,《程傳》認為:「輿尸,眾主也。」也就是事權不能一統,眾人主之:「師旅之事,任當專一,二既以剛中之才,為上信倚,必專其事,乃有成功,若或更使眾人主之,凶之道也。」「眾主」就是任不專一,會造成覆敗的結果。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三爻陰居陽位,以柔居剛,才弱而志剛。如前所說,九二才是主將,但這個六三「躐而尸之」,它沒有那個本事,卻居於二之上,也就是「失位乘剛,內外无應」。如楊誠齋所說:「柔懦之資,而居九二賢將之上,才腐而士不服,令褻而下不承。以此帥師,必遭大敗。」誠齋還舉了兩個例子:「河曲之師,趙盾為將而令出於趙穿;邲之師,荀林父為將而令出于先縠,皆六三之輿尸者也。」
誠齋舉的第一個例子是「河曲之師」。周頃王四年(西元前615 年),秦康公攻晉,趙盾率晉軍與秦軍戰於河曲。晉國大夫臾駢認為秦軍糧食不足,不能持久,建議堅守。但是秦兵已經知道了晉軍的虛實,就襲擊晉營,誘趙穿出擊。趙穿為趙盾堂弟(也有人說是趙盾的侄兒),也是晉襄公女婿,後來更有弒君(晉靈公)之舉,他性情狂妄,而實不知兵,竟然中秦之計,孤軍出擊,若非趙盾全力出戰接應,必然兵敗被俘。所以要說才弱而志剛、率師而召禍,趙穿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另一個例子是「邲之戰」。西元前五九七年,楚莊王率師討伐與晉國結盟的鄭國,攻下都城,迫鄭襄公與己結盟,等待晉軍到來,以正面交鋒。晉國派中軍元帥荀林父救鄭,但到黃河北岸時得知鄭楚已經結盟,便想領兵回國,可是主戰的中軍佐先縠不聽指揮,率部擅自渡過黃河。荀林父反對無效,迫不得已率全軍渡河接應,最後釀成晉軍慘敗的結果,楚莊王由此稱霸。這場「邲之戰」的先縠,也是才弱志剛、率師召禍的例子。
老師說:「三爻這個爻,是個進爻,總不太平」,因為三爻是陽位,所以說是進爻,它又處於上下卦交接之處,所以說「總不太平」。在這一卦裏頭,六三是陰居陽位,才弱志剛,偏偏居於九二之上,堵在主將的前面,這就是失位而乘剛,躐位而尸之(尸,就是佔了那個位子,卻不發揮作用),所以有輿尸之凶。如《周易折中》引王氏申子曰:「凡任將不專,偏裨擅命,權不出一者,皆輿尸也。」就是說任命將領時,若不能使其專責,而讓偏將副將都能擅作主張,指揮權不集中,結果必敗無疑。
象曰:師或輿尸,大无功也。
【來注】曰大者,甚言其不可輿尸也。
「師或輿尸,大无功也。」不單單「无功」啊,還「大无功」啊!如果出兵,大家都做主啊,那就大大的无功。
【補注】凡是任將不專,偏裨擅命,事權不能統一的情況,都屬於「輿尸」。這會造成軍旅無所適從,不知聽命於誰。按《程傳》的說法,「輿尸」就是主之者眾,所以「焉往而不敗」(楊誠齋語),必有凶。這裏特別強調「大无功」,就是極言其不可「輿尸」。
所謂「輿尸」的情況,誠齋有兩個例子特別好:「用淮陰為大將,而三秦定;用魚朝恩為監軍,而九節度之師潰。」淮陰侯就是韓信,在楚漢相爭之時,因為事權一統,得以略定三秦之地,這就是任將而專其事的好處。魚朝恩是唐代的宦官,被唐肅宗所寵信,權傾朝野,曾進讒郭子儀,使朝廷削其軍權,不再立統帥,而以李光弼代朔方節度使,為天下兵馬副元帥,並以魚朝恩為觀軍容宣慰處置使,擔任九個節度使的監軍,最後造成李光弼在邙山的潰敗。派遣這樣的宦官來監軍,就是任將不專,也就是這一爻所說的「輿尸」,結果自然是「大无功也」。
六四,師左次,无咎。
【王注】得位而无應。无應不可以行,得位則可以處,故左次之而无咎也。行師之法,欲右背高,故左次之。
【朱注】左次,謂退舍也。陰柔不中,而居陰得正,故其象如此。全師以退,賢於六三遠矣,故其占如此。
【來注】師三宿為次,右為前,左為後,今人言左遷是也。蓋乾先坤後,乾右坤左,故明夷六四陰也,曰左腹,豐卦九三陽也,曰右肱,左次謂退舍也。六四居陰,得正,故有出師,度不能勝,完師以退之象。然知難而退,兵家之常,故其占无咎。
「師左次,无咎。」翻過來,左次,第二行,中間,「左次,謂退舍也。」「退舍」懂吧?這個兵,作戰的時候,一看環境不對,那我們就得退一步,紮營在安全地帶,故曰「師左次,无咎」。
【補注】「左次」,就是退舍。出師以後,覺察到環境之不對,就退卻了,這樣做,是「无咎」的。這一爻提醒我們:作戰沒有萬全把握,撤退也沒有關係。或者感覺到這不是仁者之師,不再打了,這也是「无咎」。《論語.季氏》:「『陳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在這裏,可以說是「陣」力就列,不能則止。雖然陣都排好了,但是後來認為不行,還是得收兵。誠齋形容這個情況,說:「善師者不必戰,以守為戰,亦戰也;善戰者不必進,以退為進,亦進也。」防守也好、退卻也好,只要是出於全局考量、正確判斷,都應該做,並不是非進不可。
歷史上有個「退避三舍」的故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記載,晉楚交戰,晉軍遵守晉文公當年對楚的承諾,要退兵九十里。軍吏不解,子犯解釋說:「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所以報也。背惠食言,以亢其讎,我曲楚直。」又說:「若其不還,君退臣犯,曲在彼矣。」於是退避三舍。楚將子玉以為必勝,一路追到城濮,結果楚軍大敗,晉聲威遠播,此戰之勝奠定了晉文公霸業的基礎。「退避三舍」確立了晉文公有恩必報、信守承諾的形象,既為晉文公贏得了這場戰爭,也贏得了崇高的威望。所以,遇到必要的時候,「守」和「退」不見得是壞事,這就是「師左次,无咎」的意義。相反的,知進而不知退,往往釀成大敗。漢高祖劉邦討伐冒頓單于,中了匈奴示弱之計,而被匈奴圍困於白登山。雖然漢匈互有勝負,但此後劉邦無力北伐匈奴,改採「和親」政策。「左次」有其意義,「白登之圍」就是一個反面的警惕。本文取自易學網
六四以柔居陰,其才陰柔而不中,沒有能力率師前進而克捷,但是他居陰得正,自己估量著不能取勝,不能再前進了,所以決定全師以退,這個思路,比起六三的「輿尸」而覆敗,就要好得多了。所以這一爻取的是他「退」之得宜,而不是論他「才」之能否。如果情況是可進而反退,那就是咎了。但這裏的情況是「知難而退」,所以「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王注】雖不能有獲,足以不失其常也。
【朱注】知難而退,師之常也。
【來注】知難而退,師之常也。聖人恐人以退為怯,故言當退而退,亦師之常,故曰未失常。
這不是丟臉,「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懂吧?我們退居於平安地帶,那並沒有失掉行軍之常態!那個注解呀,自己看,就明白了。
【補注】勝敗乃兵家常事,雖然退兵而回,但是沒有失敗。見可而進,知難而退,這其實是師道之常。以六四這一爻來說,他並沒有失去用兵的常道,所以說「未失常也」。出兵之時,本來就不可以冒險行之,若是專任武勇,一憑血氣,就不適合帶兵了。老師講這一爻的時候說過,「項羽」就是一個失敗的例子。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王注】處師之時,柔得尊位,陰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後應,往必得直,故田有禽也。物先犯己,故可以執言而无咎也。柔非軍帥,陰非剛武,故不躬行,必以授也。授不得正*,則眾不從,故長子帥師可也。弟子之凶,故其宜也。(*正或作主。)
【朱注】長,之丈反。六五用師之主,柔順而中,不為兵端者也。敵加於己,不得已而應之,故為田有禽之象。而其占利以搏執而无咎也。言,語辭也。長子,九二也。弟子,三四也。又戒占者專於委任,若使君子任事,而又使小人參之,則是使之輿尸而歸,故雖貞而亦不免於凶也。
【來注】田乃地之有水者,應爻為地道,居于初之上,田之象也,故乾二爻曰在田。禽者上下皆陰,與小過同,禽之象也。坎為豕,錯離為雉,皆禽象也。禽害禾稼,寇盜之象也。坎為盜,亦有此象。執者興師以執獲也,坤為眾,中爻震綜艮為手,眾手俱動,執獲之象也。言者,聲罪以致討也。坤錯乾為言,言之象也。无咎者,師出有名也。長子九二也,中爻震,長子之象也。長子即丈人,自眾尊之曰丈人,自爻象之,曰長子。弟子六三也,坎為中男,震之弟也,弟子之象也。六五用師之主,柔順得中,不為兵端者也。敵加于己,不得已而應之,故為田有禽之象。應敵興兵,利于執言,占者固无咎矣,然在將又不可不專,若專于委任,使老成帥師以任事可也,茍參之以新進之小人,俾為弟子者,參謀輿尸于其間,使長子之才,有所牽制,而不得自主,則雖曰有禽乃應敵之兵,其事固貞,然所任不得其人,雖貞亦凶矣。因六五陰柔,故許以无咎,而又戒之以此。
注意了,注意了喔,五了,六五,田有禽,他舉個例子,我們這個書啊,田就當田地講啦,「田有禽」,這個田地裏頭,有了禽了。禽是什麼,懂吧?田地有禽啊,這個禽就把種的那個種子啊,就給偷偷吃掉了,對不對?你沒看那個老百姓種完地以後,都在田地裏頭,做些個假人兒嗎?欸!那就要攆這個禽,這舉什麼例子?「田有禽」,就像國有寇一樣!「田有禽」,就像是國家有寇的時候,「利執言」。也就是說,我們出師啊,得有名,名正才言順!「利執言」,最有利的,在乎我們出師有名!
看,四百零一頁,「執者,興師以執獲也。」再往下,第五行,「言者,聲罪以致討也。」在乎我們能夠「聲罪以致討」。「聲罪以致討」,白話來說,就是我們出師得有名,懂吧?出師有名,我們才能夠有所獲,懂不懂啊?國有寇,我們要出師,也得出師有名,才有利於我們的獲得勝利,這才「无咎」。這會兒懂了吧?
誰帥師?「長子帥師」。得長子來帥師,如果要是弟子,大家來為主的話,就算是正,也是凶!懂這意思沒懂?我們是得用長子帥師,雖然說大家都有發言論的自由,大家都要做主,雖然是正事兒,但是這個結果必是凶的。本文取自易學網
這話的意思懂沒懂?大家做主,當然都是有利於這個戰爭的,但是這個事兒,就是正,也是凶的,因為什麼?到最後,變成沒有正式的主持人,那結果都是凶的,故曰「長子帥師」,弟子眾主,就是正,也是凶。就是屬於正道,也是凶。
【補注】五是君位,這一卦的第五爻就是興師之主了,所以這裏說的是「興師任將」之道。六五是柔順而中,不會輕啟兵端,只因為敵加於己,才不得已而應之,所以是「田有禽」之象。這就好像禽獸本在山林之間,固然不必加以獵取,但如今入於田中,侵害稼穡,農作物都被毀壞,斷了百姓的生計,這就不得不獵取了,所以說「利執言」──簡單地說,就是利於畋獵而執取之。同樣的,賊寇害民,也如禽獸害田一般,不能不出師討伐。這就是出兵的重要理由。
「利執言」有二解。朱熹以為「言」是語辭,就是沒有意思,所以「利執言」就是「利執」。「利執」,就是利以摶執,可以去抓住它。《程傳》和《誠齋易傳》都認為「執言」是奉辭,意思是我們如果懷柔遠人、修文德以來之,這樣的德行都不足以化之,這時候只好「奉辭」而誅之,明其罪而討之。換句話說,實在不得已了,才奉辭討伐。老師解釋這一爻,強調「出師必須要有名」,和程頤、誠齋的解釋一致。
關於「出師必須要有名」,有一個很好的例子。《孟子.滕文公》裏談到成湯伐葛的故事:「湯居亳,與葛為鄰,葛伯放而不祀。湯使人問之曰:『何為不祀?』曰:『無以供犧牲也。』湯使遺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以祀。湯又使人問之曰:『何為不祀?』曰:『無以供粢盛也。』湯使亳眾往為之耕,老弱饋食。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奪之,不授者殺之。有童子以黍肉餉,殺而奪之。《書》曰:『葛伯仇餉。』此之謂也。為其殺是童子而征之,四海之內皆曰:『非富天下也,為匹夫匹婦復讎也。』」前面的「放而不祀」、「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奪之都還是鋪墊,等到「童子以黍肉餉」,卻被葛伯「殺而奪之」,這就師出有名,理直氣壯,所以「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於是成湯從征葛開始,「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這件事的開頭,就是葛伯把事情做絕了,把「出兵的正當性」妥妥地送給了成湯,成湯就此放開手腳,打出了一片江山──這就是「利執言」的一個典型事例。
《程傳》又以秦皇漢武為反例,認為他們都是「窮山林以索禽獸者也」,禽獸並沒有來破壞田稼,卻滿山遍野地獵殺它們,那就是貪婪殘酷,並不是這裏說的「田有禽」。
「田有禽,利執言」是說興師要有道,至於「長子帥師」則是說用將要有法。為什麼說「長子帥師」?九二是六五的應爻,又為師卦之主,是為長子。長子有承家之義,眾人自然尊之,正如前文所說的「丈人」,有一定的地位。如果不是長子的,就都叫弟子,就像前面說的六三。這裏說「長子帥師」,是說:任將授師之道,當以長子帥師,專於委任。如果使君子任事,卻又使小人參之,正如以弟子眾人主之,就是任將不專,那麼所為雖正,結果也是凶。
在這裏,老師的解釋也和《程傳》一致,認為:「尸」者,主也。長子帥師,弟子輿尸,就是諸子輿尸,許多弟子都來作師之主,大家亂管,這就凶了。來注說:「茍參之以新進之小人,俾為弟子者,參謀輿尸于其間,使長子之才,有所牽制,而不得自主」,這時候「雖貞亦凶矣」。所以老師提醒我們,以新進之士作為參謀,都要特別小心。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朱注】當,去聲。
【來注】言所以用長子帥師者,以其有剛中之德,使之帥師以行,使之當矣。若弟子,則使之不當也。以中行,推原其二之辭,使不當,歸咎于五之辭。
長子帥師,因為什麼?因中行也。弟子輿尸,何以不行?弟子眾主,何以不行?使不當也。懂吧?這就是指使的不當。
【補注】剛剛說我們要用長子來帥師,為什麼呢?就因為他有「剛中」之德(九二是陽剛而居下卦之中,謂之剛中),這就叫「以中行也」。所以「中行」指的是九二。如果派任有「剛中」之德的長子,讓他帥師以行,這就是「使之當矣」。「弟子輿尸」,是假設之辭,如果六五信九二不專,讓弟子分權牽制,就是「使之不當也」,那就有咎了。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王注】處師之極,師之終也。大君之命,不失功也。開國承家,以寧邦也 。小人勿用,非其道也。
【朱注】師之終,順之極,論功行賞之時也。坤為土,故有開國承家之象。然小人則雖有功,亦不可使之得有爵士,但優以金帛可也。戒行賞之人,於小人則不可用此占,而小人遇之,亦不得用此爻也。
【來注】坤錯乾,大君之象也。乾為言,有命之象也。命者,命之以開國承家也。坤為地,為方國之象也,故曰開國。變艮為門闕,家之象也,故曰承家。損卦艮變坤,故曰無家。師卦坤變艮,故曰承家。周公爻象,其精至此。開者封也,承者受也,功之大者開國,功之小者承家也。小人,開承中之小人也。陽大陰小,陰土重疊,小人之象也。勿用者,不因其功勞而遂任用以政事也。變艮為止,勿用之象也。如光武雲臺之將得與公卿參議大事者,惟鄧禹賈復數人而已,可謂得此爻之義者矣。上六師終功成,正論功行賞之時矣,故有大君有命開國承家之象。然師旅之興,效勞之人,其才不一,販繒屠狗之徒亦能樹其奇功,不必皆正人君子。故開國承家,惟計其一時得功之大小,不論其往日為人之邪正,此正王者封建之公心也。至于封建之後,董治百官,或上而參預廟廊之機謀,或下而委任百司之庶政,則惟賢是用,而前日諸將功臣中之小人,惟享其封建之爵土,再不得干預乎此矣。故又戒之以小人勿用也。弟子輿尸戒之于師始,小人勿用戒之于師終,聖人之情見矣。
「大君有命,開國承家」,是「小人勿用」啊。「坤錯乾,大君之象也。乾為言,有命之象也。命者,命之以開國承家也」。這懂了吧?注解兒呀,自己詳細看一下就好。
翻過來,四零四,第一行,「勿用者,不因其功勞,而遂任用以政事也。」懂吧?他有戰爭的功勞,他未必然有行政的經驗,對不對?那我們可以因其功勞,而給他爵祿,都可以,但是不可以任以政事。本文取自易學網
「大君有命」,因為上六,是戰爭最後了,成功了,大君就有命了,做什麼?「開國,承家」。有的封為諸侯了,有的承家了。我們講的,是戰爭結束喔!什麼叫承家?看小注解,最後第二行,「開者,封也。」開國要封給他國。「承者,受也。」要叫他受封為「家」,「家」是什麼懂沒懂?世家,懂吧?世襲了,公侯伯子男,代代有,這叫世襲。懂吧?
【補注】「命」的意思包含很多,這裏有犒賞的意思,包括開國、承家。這一爻是師卦的終爻,正是論功行賞的時候,要正其功勳,行其賞祿。朱注說:「坤為土,故有開國承家之象。」功之大者,開國,就是析土地以封諸侯,如武王封周公。功之小者,承家,就是立大夫,給予采邑。這就是「大君有命,開國承家」。
後面強調「小人勿用」,這是因為小人雖然有功,也不可輕易任事,只能賞賜金帛祿位,不可使他有國家而為政,擔心的就是怕他「播惡於眾」。《朱子語類》對這一爻曾經提出疑問:「他既一例有功,如何不及他得?」林希元也說:「小人立功,不得不一例賞以爵邑。」不過,朱熹的結論是:「開國承家」一句,並未分別君子小人,也就是說,不管是開國還是承家,該賞的都得賞,就算是小人也一樣。至於後面這一句「小人勿用」,指的是賞賜金帛爵祿也就罷了,但不可以又與他謀議經畫,不可以讓他擔任自己的左右手。《周易折中》也說:「亂定之後,建官惟賢,不可復用小人,恐為他日之亂本爾。」承此顧慮,所以爻象特別提醒「必亂邦也」。
對於這個問題,毓老師在課堂上的解釋,應該是比較清楚的。關鍵就是這一句:「爵以賞功,官以任能」。有功勞的人,本來就可以用爵位和奉祿來賞賜,但爵位和奉祿並不是官職,無論功勞多大,只要他沒有做官的本事,就不能用官職來賞給他,因為「官」和「爵」是兩件事。開國承家,只要是政事的任命,都得依照德行和才能,不能因為功勞就給他任命,所以「小人勿用」,本來就是不變的原則,沒有任何問題。
要注意的是,這裏說的「小人」,不限於姦邪。有些知勇之人,未必全材,如果用於戎行,上有將帥節制,未見其害,也能立功。但等到論功行賞時,讓他開國承家,下有民人社稷,就難免為害了。這些知勇之人,倒也不是卑鄙小人,只是未必全材,行軍立功是可以的,可遇到行賞授官時,一旦放錯了位置,就會出事了。所以這一爻所說的「小人」,可以從廣義來理解。
單以上六這一爻的意義來說,六爻以柔而居順之極,用師既終,而在无位之地,應該是能夠善處其間而无咎。不過這段爻辭卻不從「柔順」、「无位」、「无咎」這些地方來取義,而是從「師卦之終」這個角度來申發其義,這是從大者來說。《易經》的〈繫辭下傳〉說:「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對於事情的成敗先後,本有濃厚的憂患意識。特別在甚喜之後,總是要特別深致其憂,以使功成而無後患。就以師卦而言,彖辭說「丈人吉」,三爻戒「輿尸」,五爻戒用「弟子」,乃至於六爻的「小人勿用」,都是強調用人之慎,這是師卦的主要精神。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朱注】聖人之戒深矣。
【來注】正功者正功之大小也,亂邦者小人挾功倚勢,暴虐其民,必亂其邦。王三錫命,命于行師之始,惟在于懷邦。懷邦者,懷其邦之民也。大君有命,命于行師之終,惟恐其亂邦。亂邦者,亂其邦之民也。聖人行師,惟救其民而已,豈得已哉。
「大君有命,開國承家」,這可以,但是要注意唷!我們可千萬不能叫他主持國家政事!「小人勿用」!一般沒有政治經驗的人,可不能用其主國家大事,聽懂沒有?下邊一句話:「必亂邦也」,就是方才說的意思。
【補注】「大君有命,以正功也」,是說大君有天之明命,以正其成功,能夠因正以求其功,絕不會走邪道。「小人勿用,必亂邦也」,是說小人正好相反,他不是以正立功,而是貪功而好利,一旦有了成功,就很容易挾功倚勢,暴虐其民,最後一定要亂其邦國。所以這一爻放在師卦之終,主要是在強調:論功行賞的時候,要特別注意,如楊誠齋所說:「寵命有功,非至正不為功,登用人才,非君子不為才。」焦點在於這個「正」字,湯武的成功就是很好的例子,所以說「大君有命,以正功也」。本文取自易學網
反過來說,有許多窮兵黷武的國君,只知用兵擴張土地,不懂得「因正以求其功」。李鼎祚《周易集解》就在這一爻引用了干寶的話:「楚靈、齊閔,窮兵之禍也。」楚靈王和齊閔王都是國君,卻不能以正立功,只知貪功好利,終究在自己手裏硬生生丟掉了天命。
譬如驕暴貪婪的楚靈王,《後漢書.馬援傳》說「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說的就是楚靈王。當年想要羞辱晏嬰,讓晏嬰鑽門洞的,也是他。他殺侄自立,窮奢極侈,好大喜功,曾滅慶封一族、滅陳國、殺蔡侯、為了恐嚇吳國而征伐徐國,最後因臣下舉兵造反,被迫自縊。
另一個例子是齊閔(湣)王,他在位十七年,屢建武功,破秦、燕諸國,制楚滅宋,甚至整頓了稷下學宮。但也是他在位期間,遭到五國合縱攻齊,齊國幾乎遭到滅亡,燕軍攻入臨淄,他出逃至莒,卻被楚國將軍淖齒所殺。雖然後來齊將田單用計復國,齊國卻從此一蹶不振,再無稱霸的實力。楚靈、齊閔,都知道「求其功」,卻未能「因正以求其功」,就此失去天命。
師卦之道,自始至終都在強調慎重:初六出師而嚴其律,九二帥師而得其人,六三戒其輿尸,所以要事權統一;六四審其左次,所以要適度退舍。至於六五之君,它必須得興師之道,操任將之法。最後的六五,則是致其憂於甚喜之後,崇德建賢,善為小人之防,然後功成而无後患。雄兵在手,其實是雙面刃,若能守住正道,還可以開國、承家,要是守不住正道,最後就是災禍加身,武功再盛,也是身首異處。這是「師」卦最後一爻的提醒,可謂語重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