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困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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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宮四世卦消息九月〉

困,亨。

【注】否上之二,剛為陰弇,故困。上之二,乾坤交,故亨。《傳》曰:「困窮而通」也。

貞大人吉无咎。

【注】大人謂五,在困无應,宜靜則无咎,故貞大人吉无咎。

有言不信。

【注】乾為信,震為言,折入兌,故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荀氏謂:陰從二升上成兌,為有言。失中為不信。

【疏】

否上至通也:卦自否來。上九之二,二五之剛為陰所弇,故困。否天地不變,不能通氣。上之二,乾坤交,故亨。《傳》曰「困窮而通」者,《繫下》文,謂陽窮,否上變之二成坎,坎為通,故窮而通也。此兼虞義。若鄭氏之義,謂坎為月,互體离,离為日,兌為暗昧,日所入。今上弇日月之明,猶君子處亂世,為小人所不容,故謂之困。云「兌為暗昧,日所入」者,案古文《尚書.堯典》曰:「分命和叔,宅西曰昧谷。」鄭彼注云:「西者,隴西之西,今人謂之兌山。」兌,西方卦,故云「日所入」。尋《彖傳》云:「困,剛弇也。」今鄭謂上體之兌弇下體之坎离,以釋困字,違《彖傳》剛弇之義,故不用也。

大人至无咎:此虞義也。乾五為大人,故大人謂五。五在困家,與二敵應,故无應。正居其所則吉,故云「宜靜則无咎」也。案《京房易積算》曰:「靜為悔,發為貞。」故凡卦爻辭言貞者,皆謂變之正。今以貞大人為宜靜則无咎者,師《彖傳》曰:「貞,正也。」九五處困之家,近无所據,遠无所應。以其體剛得中,宜正居五位,則吉无咎。若師之貞丈人者,謂當升坤五為貞,是已正而守正。與未正而當正皆謂之貞,荀氏之義亦與虞同。

乾為至窮也:此虞義也。震息成兌,故折入兌,兌為毀折也。乾為信,上之二乾體壞,故有言不信。《彖》曰:「尚口乃窮也。」

荀氏至不信:荀氏據卦自否來,坤陰從二升,上體兌。《說卦》曰:「說言乎兌」,故成兌為有言。二五為中,二之上失中為不信,故「有言不信」。虞氏以震為言,與荀異也。

初六,臀困于株木。

【注】臀謂四,乾為老,巽為木,故為株木。初失位,應在四,四困于三,故臀困于株木。九家謂三體為木,澤中无水,兌金傷木,故枯為株也。

入于幽谷,三歲不覿。

【注】初動體兌,坎水半見,出于口,故為谷。坎為入為三歲,坎陽入陰,為陰所弇,故入于幽谷,三歲不覿。

九二,困于酒食,朱紱方來。

【注】坎為酒食,二為大夫,坤為采地,上之二坤為坎,故為酒食。初變坎體壞,故困于酒食,以喻采地薄,不足己用也。乾為朱,坤為紱,朱紱謂五,二變應五,故朱紱方來。

利用享祀,征凶,无咎。

【注】二變體觀享祀,故利用享祀。二失位无應,故征凶。變之正,與五應,故无咎。《象》曰:「中有慶也。」荀氏謂:二升在廟,五親奉之,故利用享祀。

六三,困于石,據于蒺藜。

【注】三承四,二變體艮,為石,故困于石。《春秋傳》曰:「往不濟也。」下乘二剛,二體坎,為蒺藜,非所據而據,故據于蒺藜。《春秋傳》曰:「所恃傷也。」

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注】巽為入,二動艮為宮,兌為妻,三上无應,离象毀壞,隱在坤中,死其將至,故不見其妻凶也。

九四,來徐徐,困于金轝,吝有終。

【注】來欲之初,徐徐,舒遲也。見險故來徐徐。否坤為轝,之應歷險,故用于金轝,各易得位,故吝有終矣。

九五,劓刖,困于赤紱。

【注】劓刖,當為倪㐳,不安也。赤紱謂二,否乾為赤,二未變應五,故倪㐳。

困于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

【注】兌為說,坤為徐,二動應己,故乃徐有說。陸氏謂:二言享祀,此言祭祀,經互言耳。

上六,困于葛藟,于倪㐳。

【注】巽為草莽,稱葛藟,謂三也。三不應上,故困于葛藟,于倪㐳。

曰:動悔有悔,征吉。

【注】乘陽故動,悔變而失正,故有悔。三已變正,己得應之,故征吉。

【疏】

臀謂至株也:臀謂四,九家據易例也。否乾為老,巽為木,木老故為株也。初以陰居陽,故失位。初應在四,四困于三,故臀困于株。木亦九家義也。九家亦以三體巽為木,上體兌為金,兌金傷木,故枯為株,義亦通也。

初動至不覿:初動體兌,坎水半見,謂坎半象也。《說文》谷字下云:「泉水出,通川為谷。從水半見,出于口。」與坎半象同義,故亦取象于谷也。坎為入,為三歲,皆虞義也。上之二成坎,坎陽入陰而弇于三,故入于幽谷,三歲不覿也。

坎為至方來:需九五需于酒食,謂坎也,故坎為酒食。二為大夫,爻例也。坤田為采地,二之上,坤變為坎,故為酒食。古者分田制祿,采地祿所入,故《乾鑿度》曰:「困于酒食者,困于祿也。」鄭彼注云:「因其祿薄,故无以為酒食。」云初變坎體壞,故困于酒食,以喻采地薄,不足己用也。此兼用鄭義。鄭說本《乾鑿度》,唯釋酒食,以初辰在未,未上值天廚,酒食象。此據爻辰二十八宿所值而言,今不用也。乾為大赤,故為朱。坤為紱,皆虞義也。九家《說卦》曰:「坤為帛,故為紱。」《乾鑿度》曰:「天子三公九卿朱紱。」故朱紱謂五,二五敵應,二變則與五相應,故朱紱方來。自外曰來也。

二變至享祀:二變有觀象,觀享祀之卦,故利用享祀。二失位无應,故征行則凶。變之正與五應,則五有慶。二受福,故无咎也。荀氏據卦自否來,六二升上,上為宗廟,故二升在廟,五以上為宗廟,故親奉之。若然,利用享祀謂五也。

三承至傷也:陰當承陽,故三承四。石謂四,二變四體艮,艮為石。三為四所困,故困于石。《春秋傳》曰:「往不濟也。」者,襄二十五年傳文。自內曰往,謂三往承四,為四所困,故往不濟也。若然,臀困于株木,四為三所困;今三又困于石者,陸氏所謂六爻迭困是也。蒺藜謂二三,下乘九二之剛,易例陰乘陽,陽據陰。今三乘剛而云「據」,失其義,故《繫下》云:「非所據而據焉。」陰當承陽而反據之,必為陽所傷,故《春秋傳》曰:「所恃傷也。」

巽為至凶也:此虞義也。坎、巽皆有入象。初體坎,故爻辭入于幽谷,坎也。三體巽,故此象。入于其宮,巽也。九家云:「艮為門闕。」宮之象也。故二動,艮為宮。應在上,上體兌,兌少女為艮妻,故兌為妻。三上皆陰,故无應。二動,故离象毀壞。三又體坤,故隱在坤中,坤喪于乙,為既死霸,故死其將至也。

來欲至終矣:此虞義也。應在初,故來欲之初。徐舒同物同音,故云徐徐。舒,遲也。初體坎,坎為險,見險,故來徐徐也。兌為金,否坤為轝,故為金轝。四之初歷坎險,故困于金轝。昏禮,諸侯親迎乘金車。四與初有昏因之道,故以金轝為喻。二爻失位,故吝。各易得正,故有終矣。

劓刖至赤紱:劓刖當為倪㐳,從鄭讀也。荀、陸、王肅本皆作「臲𡰈」,云不安貌。倪與臲、㐳與𡰈,古今字,故云倪㐳不安也。九五,人君不當有劓刖之象,故從鄭讀為倪㐳也。四為諸侯,諸侯赤紱,而云赤紱謂二者。《乾鑿度》曰:「其位在二,故以大夫言之。」乾為大赤,故為赤。二未變應五,五无據无應,故倪㐳不安,為二所困,故困于赤紱也。

兌為至有說:此虞義也。五體兌,兌為說,坤安舒泰,故為徐。二動與五應,故乃徐有說,所謂貞大人也。

陸氏至言耳:九五利用享祀,荀氏謂:二升在廟,五親奉之,則二之享祀即五之祭祀,故陸績云:互言耳。

巽為至倪㐳:此虞義也。巽剛爻為木,柔爻為草,故巽為草莽。葛藟,延蔓之草,故巽為草,稱葛藟。三體巽,故謂三也。三上皆陰,故三不應上,上為三困,故困于葛藟,于倪㐳也。

乘陽至征吉:此虞義也。二之上乘五陽,故動悔。上變應三,則失正,故有悔。三變應上,則各得其正,故云:三已變正,己得應之。謂往應三則吉,故征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