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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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宮四世卦,消息十二月〉

升,元亨。

【注】臨初之三,又有臨象。剛中而應。故元亨。

用見大人勿恤。

【注】二當之五為大人,离為見,坎為恤。二之五得正,故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

南征吉。

【注】离南方,二之五成离,故南征吉,志行也。

【疏】

臨初至元亨:此以下皆虞義也。升從四陰二陽之例,故云臨初之三。二至上,體臨,故又有臨象。臨卦辭曰元亨,《彖傳》云「剛中而應」,是以大亨與升象略同,故亦云元亨也。

二當至慶也:坤虛无君,故二當之五為大人。二之五,體离坎,故离為見,坎為恤。二之五得正,坤為用,故用見大人勿恤。有慶,陽稱慶也。

离南至行也:离方伯南方之卦,二之五體离,自二升五,故南征吉。坎為志,震為行,故志行也。荀氏之義,以為此本升卦,巽當升坤上,故六四與眾陰退避。當升者,荀于需泰二卦言,乾體上升,坎坤下降,尋升需泰三卦,唯需有乾升坎上之象,餘所不用也。

初六,𡹿升大吉。

【注】𡹿,進也。初變之正,進應四,故𡹿升。二之五,初與四合,志承五,故大吉。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注】禴,夏祭也。孚謂二之五成坎為孚,离為夏,故乃利用禴。二升五得位,故无咎也。。

九三,升虛邑。

【注】坤稱邑,五虛无君,利二上居之,故升虛邑,无所疑也。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

【注】王謂二升五也。巽為岐,艮為山,故王用亨于岐山。陽稱吉,四順承五,故吉无咎也。以人事明之,此王謂夏后氏也。岐山,冀州之望。亨者二升五,受命告祭也。

六五,貞吉,升階。

【注】二升五,故貞吉。坤為階,陰為陽,作階使升居五,故升階也。

上六,㝠升,利于不息之貞。

【注】坤性暗昧,今升在上,故曰㝠升也。二升五,積小以成高大,故曰不息。陽道不息,陰之所利,故曰利于不息之貞。

【疏】

𡹿進至大吉:《說文》曰:「𡹿進也。」从夲,夲進趣也。初失位,變之正,進與四應,故𡹿升。陽稱大稱吉,二之五,初與四合志承五,故大吉。《象》曰:「上合志也。」

禴夏至咎也:此虞義也。陽在二五稱孚,故孚謂二之五。成坎為孚,坎陽在二五也。离直夏,夏祭曰禴,故孚乃利用禴。二失位,宜有咎;升五得位,故无咎也。

坤稱至疑也:此荀義也。坤土稱邑,陽實陰虛,故五虛无君。三利二陽上居五位,故升虛邑,謂升坤邑也。升五得正,故《象》曰:「无所疑也。」

王謂至无咎:乾為王,二升五即乾五也,故云「王謂二升五」也。巽為股,股下岐,故為岐。二升五,下體成艮,故艮為山。二受命告祭,四順承之,故吉无咎。《象》曰:「順事也。」荀氏之義。以巽升坤,上體觀享祀,上巽為岐,下艮為山,故「王用享于岐山」也。

以人至祭也:孟喜易章句曰:「易本乎氣,而後以人事明之。」文王爻辭皆據夏商之制,故云「此王謂夏后氏也。」必知為夏后氏者,哀六年《春秋傳》仲尼曰:「夏書曰:『惟彼陶唐,帥彼天常。有此冀方。』」服虔《解誼》云:「堯居冀州,虞夏因之。」皇甫謐《帝王世紀》曰:「夏與堯舜同在河北冀州之城,不在河南也。」故《五子歌》曰:「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亂其紀綱,乃底滅亡。」言禹至太康,與唐虞不易都城也。謐據偽《尚書》以為太康,若杜預之義,滅亡謂夏桀。知夏后氏咸都冀州,與唐虞同也。《禹貢》曰:「冀州既載」,又云:「壺口治梁及岐。」《爾雅.釋山》曰:「梁山晉望也,諸侯三望,天子四望。」梁山為晉望,明梁山、岐山皆冀州之望。故僖三十一年《公羊傳》曰:「天子有方望之事,无所不通。」知冀州之望,得有梁、岐,故云「岐山冀州之望」也。《詩.時邁》序曰:「巡守告祭祡望也。」鄭箋云:「巡守告祭者,天子巡行邦國,至于方嶽之下而封禪也。」彼言封禪,此云受命者,王者受命,亦有告祭山川之事。今二升五,故云「受命告祭」也。

二升至階也:此虞、荀義也。二失正,升五得正,故貞吉。虞註《上繫》節初九曰:「坤為階。」尋坤為土,古者土階,故坤為階也。階所以升者,五陰為二陽作階,使升居五,故有升階之象也。

坤性至之貞:上體坤,坤喪乙滅癸,故性暗昧。居上體而在升家,故曰冥升。此上荀義也。案《中庸》言:「至誠無息。」而先言積,如:「天之昭昭,地之撮土,山之卷石,水之一勺。」所謂積也。繼之云:「維天之命,于穆不已。」又云:「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純亦不已。」不已即不息。二升五,積小以成高大,有不息之義。升五得正,故云不息之貞。上比于五,五陽不息,陰之所利,故曰利于不息之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