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宮二世卦,消息八月〉
萃,王假有廟。
【注】觀上之四也。觀乾為王,假至也。艮為廟,體觀享祀。上之四,故假有廟,致孝享也。
利見大人,亨利貞。
【注】大人謂五。三四失位,利之正,變成离,离為見,故利見大人。亨利貞,聚以正也。初未變,故不言元。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注】坤為牛,故曰大牲。四之三,折坤得正,故用大牲吉。三往之四,故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疏】
觀上至享也:此下皆虞義也。觀上九來之四,觀者乾世,故觀乾為王。假至,《釋詁》文。鄭氏謂:艮為鬼門,又為宮闕。鬼門、宮闕,天子宗廟之象,故為廟。五至初體觀象,觀盥而不薦,乃明堂配天之禘,故體觀享祀。上之四,四體艮,故假有廟。《傳》曰:「致孝享也。」陸氏謂王五。廟,《乾鑿度》曰:「上為宗廟。」義亦通也。
大人至言元:乾五為大人,故大人謂五。六三、九四失位,利變之正。三四易位,體离相見乎离,故离為見。三五同功,四上承五,故利見大人。三四之五,故利貞也。《傳》曰:「聚以正也。」正以釋利貞之義。此上虞義也。初為元,三四已正,初變成既濟,當言「元亨利貞」,今初未變,故不言「元」,而言「亨利貞」也。
坤為至命也:下體坤為牛。《說文》曰:「牛,大牲也。」四之三,坤體壞,离為折,故折坤得正。坤為用,故用大牲吉。三往之四,自外曰往,故利有攸往。《傳》曰:「順天命也。」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
【注】孚謂五也。初四易位,五坎中,故有孚。失正當變,坤為終,故不終。萃聚也,坤為聚為亂,故乃亂乃萃。失位不變,則相聚為亂,故《象》曰:「其志亂也。」
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无咎。
【注】握當讀為夫三為屋之屋,巽為號,初稱一,初動成震,震為笑。坤三爻稱一屋,二引坤眾,順說應五,故一屋為笑。四動成坎,坎為恤,初之四得正,故勿恤,往无咎。
六二,引吉无咎。
【注】巽為繩,艮為手,二引坤眾應五,故引吉。初三失位,二中未變,故无咎。
孚乃利用禴。
【注】孚謂五,禴夏祭也。體觀象,离為夏,故利用禴。二孚于五,得用薄祭以祀其先,不用大牲,降于天子也。
六三,萃如差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注】坤為聚,故萃。巽為號,无應,故差如。失正,故无攸利。動得位,故往无咎。小吝,謂往之四。
九四,大吉无咎。
【注】以陽居陰,宜有咎矣。動而得正,承五應初,故大吉而无咎矣。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注】五得位居中,上下皆聚而歸之,故萃有位。无咎匪孚,謂初也。四五易位,初變之正,則六體皆正。初為元,坤永貞,故元永貞。悔亡與比彖同義。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注】自目曰涕,自鼻曰洟。兩陰无應,故齎咨。三之四,體离坎,离為目,艮為鼻,乘陽不敬,坎水流鼻目,故涕洟。三變應上,故无咎。
【疏】
孚謂至亂也:此虞義也。陽在二五稱孚,故孚謂五。初失正,應在四,與四易位,體坎,故五在坎中。坎為孚,故有孚。初以陰居陽,故失正。當變坤代終,故為終。代終者,初當之四,今失位不變,故不終。初在五應外,故有是象也。坤眾為聚,又為亂,不變則乃亂,乃萃。坎為志,故《象》曰:「其志亂也。」
握當至无咎:握當讀為夫三為屋之屋,此鄭讀也。案《周禮》「小司徒」曰:「考夫屋。」鄭彼注云:「夫三為屋,屋三為井。」又鄭注《攷工》「匠人」云:「三夫為屋,屋具一井之地。三屋九夫,三三相具,以出賦稅。」《戰國策》曰:「堯无三夫之分。」三夫為一屋也,一屋謂坤三爻。若然,益六三云「三人行」,虞彼注云:「泰乾三爻為三人。」此不稱「三人」而稱「一屋」者,乾為人,故三爻為三人。坤陰无稱人之例,故云「一屋」也。巽申命為號,故若號。初爻稱一,初失位,動成震,震春喜樂為笑。六二引吉,故二引坤眾,順說應五,坤利永貞。初三變之正,故一屋為笑。四動體坎,坎加憂為恤,初四得正,故「勿恤往无咎」矣。此皆虞義。虞唯讀「一握」如字,與鄭異也。
巽為至无咎:巽為繩,艮為手,虞義釋引字也。二在坤體,坤為眾,二引坤眾應五,故引吉也。初三失位,二居中未變,一屋為笑,故无咎也。
孚謂至子也:五坎中,故孚謂五。《爾雅.祭名》曰:「夏祭曰礿。」故云禴夏祭也。上至初,體觀象,觀祭祀之卦。四之三,體离,离于四正為夏,故利用禴。二正應五,故孚于五,既濟九五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故知禴為薄祭。二為大夫,故不用大牲。降于天子也。
坤為至之四:此虞義也。三體坤,坤為眾,故萃如。巽為號,兩陰无應,故嗟如。以陰居陽,故无攸利。動得位應上,故往无咎。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三不正而之正,故小吝。謂往之四,陰稱小也。
以陽至咎矣:此虞義也。无咎者善補過也,以陽居陰,宜有咎。動而得正,上承五,下應初,是補過之義,故大吉而无咎。四承五,陽下應初,陽故稱大吉也。
五得至同義:乾上九《文言》曰:「貴而无位。」易例以陰居陰、以陽居陽為有位,五得位居中,上下五爻聚而歸之,故萃有位。五弇于上,宜有咎矣。以其得中,故无咎也。初失位,五為孚,初在應外,故匪孚謂初。初九為元,卦辭云「亨利貞」,不言「元」,則初猶未變也。坤利永貞,四五易位,初變之正則六體皆正,故「元永貞」。震无咎者,存乎悔,故悔亡也。比卦辭「原筮元永貞」,亦謂初在應外,失位之正,五孚及之,故原筮元永貞,與萃五同義也。
自目至无咎:自目曰涕,自鼻曰洟,虞、鄭義也。鄭云:「齎咨,嗟歎之辭。」兩陰无應,故三嗟如,上齎咨。案:履六三「眇而視」,虞彼注云:「視上應也。」上九「視履考詳」,虞彼注云:「三先視上,故上亦視三。」亦謂三、上有相應之義,故其辭同也。三之四有离坎象,离目、艮鼻,上六乘五陽為不敬。坎水流鼻目,离目為涕,艮鼻為洟也。三變應上,故无咎。三爻辭亦云:「往无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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