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大有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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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宮歸䰟卦,消息內卦四月,外卦五月〉

大有,元亨。

【注】乾五變之坤,成大有,與比旁通。柔得尊位大中,應天而時行,故元亨。

【疏】

此虞義也。虞例无一陰五陽之例,故云乾五變之坤成大有。文王書經,系庖犧于乾五。五動之离,有天地日月之象。乾坤坎离,反復不衰。天道助順,人道助信,故自天右之,吉无不利。其義備于上九爻也。

初九,无交害,匪咎。艱則无咎。

【注】害,謂四。初四敵應,故无交害。害在四,故匪咎。四變應初,故艱則无咎。

九二,大轝以載,有攸往,无咎。

【注】比坤為大轝,乾來積上,故大轝以載。往,謂之五。二失位得正應五,故有攸往无咎。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注】三,公位也。天子謂五,小人謂四。二變體鼎象,故公用亨于天子。四折鼎足覆公餗,故小人弗克。

九四,匪其尩,无咎。

【注】尩,體行不正。四失位,折震足,故尩。變而得正,故无咎。尩或作彭,旁聲,字之誤。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注】孚,信也。發而孚二,故交如。乾稱威,發得位,故威如吉。

上九,自天右之,吉无不利。

【注】謂乾也。右,助也。大有通比,坤為自,乾為天,兌為右,故自天右之。比坤為順,乾為信,天之所助者順,人之所助者信。履信思順,又以尚賢,故自天右之,吉无不利。

【疏】

害謂至无咎:此虞義也。虞云:「四离火為惡人。」謂离九四為惡人,故害謂四。虞氏又謂:比坤為害,蓋取義于四,取象于坤也。陰陽相應為交,初四敵應不相與,故无交害。虞據從旁通變。以比初動震為交,坤為害也。匪,非也。害,始于四,非初之咎,故曰匪咎。艱,難也。虞以比初,動成屯難。四變得位應初,故艱則无咎也。

比坤至无咎:此虞義也。虞《彖傳》注云:比初動成震,至二成兌,至三成乾。故云:乾來積上。乾積坤上,為坤所載也。自內稱往,故往謂之五。二失位,故有咎。變之正應五,故有攸往无咎矣。

三公至弗克:此虞義也。爻例三為三公,故云三公位也。五為天子,故天子謂五。四不正,故曰小人。鼎《彖傳》曰:「大亨以養聖賢。」三賢人,二變體鼎,養賢之象,故云公用亨于天子。僖二十四年《春秋傳》卜偃說此卦云:「天子降心以逆公。」五履信思順,又以尚賢,故有降心逆公之事。三應上,上為宗廟。天子亨諸侯,必于祖廟也。虞注鼎九四云:「四變震為足,二折入兌,故鼎折足,覆公餗。」是小人不克當天子之亨也。

尩體至之誤:此虞義也。《說文》曰:「尩,跛曲脛也。」從大象偏曲之形,足尩,故體行不正。四失位,體兌折震足,故足尩也。變而得正,故云匪其尩无咎。本今作彭,子夏作旁,干寶云:「彭亨驕滿貌。」姚信云:「彭旁。」是皆讀彭為旁,彭尩音相近,故云字之誤。

孚信至如吉:此虞義也。四變坎為孚,孚信也。《釋詁》文。二五失位,二變應五,五發而孚二,故交如也。乾陽剛武,故稱威。五變體乾,發得位,故威如吉。《荀子.彊國篇》曰:「威有三:有道德之威者,有暴察之威者,有狂妄之威者。」此三威者,不可不熟察也。《呂刑》曰:「德威維畏。」及此經威如之吉,皆道德之威也。

謂乾至不利:此虞義也。乾五之坤,故謂乾也。天之所助以下,《上繫》文。賢謂三。天道助順,人道助信。五履信思順,三亨于天子,故又以尚賢,宜為天之所右,故吉且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