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小畜卦

Jack 發表於

 

  閱讀古書, 2, 3, 4, 5, 6, 7, 8


〈巽宮一世卦,消息四月〉

小畜亨。

【注】需上變為巽,與豫旁通,陰稱小。畜,斂聚也。以陰畜陽,故曰小畜。一陰劣,不能固陽。四五合力,其志得行乃亨。

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注】需坎為雲,上變為陽,坎象半見,故密雲不雨。我,謂四。四體兌,兌為西,乾為郊,雲西行則雨。自我西郊,畜道未成,《傳》曰:「施未行也。」

【疏】

需上至乃亨:此京虞義也。凡一陰五陽、一陽五陰之卦,皆自乾坤來,故虞注嗛卦云:「乾上九來之坤。」又注大有上九云:「乾五動成大有。」是也。卦无剝、復、夬、遘之例。此卦一陰五陽,故不云自夬、遘來,而云「需上變為巽」也。「旁通」者,卦之反義,見乾卦。小畜與豫相反,故云「旁通」。卦惟一陰,陰稱小,陰道斂聚,故云「畜斂聚也」。一陰畜五陽,故曰「小畜」。《京房易傳》曰:「小畜之義,在于六四。陰不能固,三連同進。」傳曰:「密雲不雨,尚往也。」陸績謂:「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九五剛中,四與合志,畜乾至上九而畜道成。陸績謂:「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傳》曰:「剛中而志行乃亨」,謂柔道亨也。

需坎至行也:需時坎在上為雲,上變,坎象半見。四體兌,兌為密,故「密雲不雨」。四為卦主,故「我謂四」。兌正秋,消息兌在西,故兌為西;乾位西北之郊,故為郊。《呂氏春秋》曰:「雲氣西行云云。」然高誘云:「雲西行則雨。」今「自我西郊而不雨」者,由陰劣不能固陽,畜道未成,故《彖傳》謂:「施未行也。」

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

【注】謂從豫四之坤初,成復卦,故復自道。出入无疾,朋來无咎,何其咎?吉。乾為道也。

九二,牽復,吉。

【注】變至二,與初同復,故牽復。至五,體需,二變應之,故吉。

九三,轝說輹。

【注】「腹」讀為「輹」。豫坤為轝,為輹,至三成乾,坤象不見,故轝說輹。馬君及俗儒皆以乾為車,非也。

夫妻反目。

【注】豫震為夫,為反。巽為妻,离為目。今夫妻共在四,离火動,上目象不正,巽多白眼,故反目。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

【注】孚謂五。「血」讀為「恤」。豫坎為恤,為惕,震為出。變成小畜,坎象不見,故「恤去惕出」。得位承五,故无咎。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

【注】有孚下三爻也。攣,連也。鄰謂四。五以四陰作財,與下三陽共之,故曰「富以其鄰」。

上九,既雨既處,尚得載,婦貞厲。

【疏】畜道已成,故「既雨既處」。尚得載,四順,故稱婦;得位,故言貞。上已正,坎成巽壞,故「婦貞厲」。

月近望,君子征凶。

【注】「近」讀為「既」。坎為月,十五日乾象盈甲,十六日巽象退辛,故「月近望」。君子謂三陰盛,消陽,故君子征凶。

【疏】

謂從至道也:此虞義也。需與豫旁通*,豫復兩象易也。故云從豫四之坤初成復卦。兩象易者,本諸《繫辭下傳》,大壯大過夬,三蓋取與无妄中孚履兩象易,此漢法也。復《彖》曰「出入无疾,崩來无咎」,故云何其咎吉。乾初體震,震開門為大塗,故為道也。

*虞翻並無此註解。依據虞翻的方法學,需和小畜旁通,豫則和小畜旁通。需和豫卦無旁通之理。

變至至故吉:變至二,謂從旁通變也。陽息至二,故與初同復,為牽復也。二變失位,至五體需,五剛居正,二變應之,故吉。《象》曰:「亦不自失也。」

豫坤至非也:此虞義也。腹,古文輹,故讀為輹。坤為大轝,車轝同物。子夏曰:「輹,車下伏莬。」虞氏以為車之鈎心,夾軸之物,故坤為大轝,為輹,從旁通變。至三則下體成乾,乾成坤毀,故坤象不見。轝所以載者,說輹則不能載也。馬君及俗儒以三體乾,而《漢書.王莽傳》有「乾文車,坤六馬」之文,因謂乾為車。《易》无乾為車、坤為馬之例,故云非也。

豫震至反目:此虞義也。《晉語》曰:「震,一夫之行。」故為夫。震為反生,故為反。巽,婦為妻。四體离為目,豫震為夫,小畜巽為妻,故同在四。豫變為小畜,故离火動上,又在四,故目象不正。巽多白眼,《說卦》文。虞氏謂:「巽為白,离目上向,故多白眼。」經曰「反目」,反目為眅,《說文》曰:「多白眼也。」

孚謂至无咎:此虞義也。五陽居中,故孚。謂五血,讀為恤,讀從馬氏,蓋古文「恤」作「血」也。坎為加憂,故為恤,為惕。萬物出乎震,故震為出。四以一陰乘乾,乾陽尚往,不為所畜,故為恤,為惕。旁通變至上成小畜,坎象不見,故恤去惕出。四陰得位,上承九五,與五合志,故无咎也。

有孚至其鄰:此九家義也。畜乾者,四、五貴在上,與四合志,五之孚及于下,故云「有孚」,下三陽也。攣,連,馬義也。連下三陽,故攣如。《釋名》曰:「鄰,連也,相接連也。」四近五,故鄰。謂四繫下,曰:「何以聚人?曰:財。」彼注云:「財爻,與人同制之爻,故以聚人。」《火珠林》:「巽屬木,六四辛未土,巽之財也。」故云以四陰作財,與下三陽共之,為富以其鄰也。

畜道至貞厲:以巽畜乾,至上而成,故云「畜道已成」。昔之不雨者,既雨矣;昔之尚往者,既處矣;昔之說輹者,得載矣。上言「婦」,三言「妻」,皆指四。《白虎通》曰:「妻者,齊也,與夫齊體;婦者,服也,服有順義。」《昏義》曰:「明婦順。」故四順稱婦也。四得位,故言貞。上變體坎,坎成巽壞,故「婦貞厲」。蓋一陰畜眾陽,雖正亦危也。

近讀至貞凶:「近」讀為「既」,謂「既望」。孟喜以為十六日也。《詩.嵩高》曰:「往近王舅」,鄭氏讀如「彼記之子」之記,《毛傳》云:「已也。」近音近「既」,「既」有「已」義,故讀從之。卦內乾外巽,十五日乾象盈甲,十六日巽象退辛,此納甲法也。魏伯陽《參同契》曰:「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東方。蟾蜍與兔𩲸,日月氣雙明。七八道已訖,屈折低下降;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是其義也。上應三,故君子謂三,以陰畜陽之卦,故畜道成則陰盛陽消,君子不可以有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