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訟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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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宮遊䰟卦,消息三月〉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

【注】𨔵三之二,孚謂二。窒,塞止也。惕,懼也。坎為悔,為惕。二失位,故不言貞。𨔵將成否,三來之二,得中,故中吉。六爻不親,故終凶。

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注】大人謂五。二與四訟,利見于五,故「利見大人」。坎為大川,五爻失位,不變則入于淵,故「不利涉大川」。

【疏】

𨔵三至終凶:此虞義也。卦自𨔵來,亦四陽二陰之例。九三來之二,體坎。坎為孚,虞注夬卦曰:「陽在二五稱孚。」坎陽在二五,故孚謂二。《說文》曰:「窒,塞也。」塞有止義,故云「塞止也」。坎心為悔,又為加憂,故為惕。九二陽不正,故不言貞。𨔵陰消二及三,故將成否。三來之二,得中有孚,窒惕,故「中吉」。卦惟九五中正,餘皆失位。六爻不親,故訟初不永所事。三四易位,則終吉;若終止不變,是謂終訟,故凶。《傳》曰:「訟不可成也。」

大人至大川:此荀義也。五為天子,故「大人」謂五。二、四爭三,故二與四訟。五陽中正,故「利見于五」。坎為大川,以下虞義也。卦中五爻失位,初為淵,不變,自初始陷于坎險,故「入于淵」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注】永,長也。坤為事,初失位而為訟始,變之正,故「不永所事」。體兌,故「小有言」。二動應五,三食舊德,故「終吉」。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注】二與四訟,失位,故「不克訟」。坎為隱伏,故「歸而逋其邑」。三百戶,下大夫之祿。二本大夫,守至薄之祿,不與上訟,故无災眚。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

【注】乾為舊德,三動得位,四變食乾,故「食舊德」。體坎,故「貞厲」;得位,故「終吉」。

或從王事,无成。

【注】乾為王,坤為事,故「或從王事」。訟不可成,故「无成」也。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注】二以惡德受服,九五中正,奪二與四,故「不克訟」。復即命,渝,變也。四變體巽為命,得位承五,故「渝安貞吉」。坤為安。

九五,訟,元吉。

【注】聽訟得其中正,故「元吉」。

上九,或錫之槃𢄔,終朝三拕之。

【注】:二、四爭三,三本下體,取之有緣。以三錫二,于義疑矣。爭競之世,分理未明,故「或以錫之」。終朝者,君道明,三者陽,功成也。拕,奪也。君明道盛,則奪二與四,故曰「終朝三拕之」也。槃𢄔,宗廟之服。拕二服者,五也。上為宗廟,故發其義于此爻耳。

【疏】

永長至終吉:永,長也,《釋詁》文。坤為事,謂𨔵坤也。𨔵為陰消之卦,初六為訟始,利變之正,故云「不永所事」。此上虞義也。兌為小,為口,故「小有言」。二動應五,三食舊德。兌象毀壞,故「終吉」也。

二與至災眚:此荀鄭義也。爻例二為大夫,三為三公,四為諸侯。二失位,與四爭三公之服,是無德而爭,故「不克訟」,義弗克也。坎為隱伏,《說卦》文。九五中正,奪二服,故「歸而逋其邑」。鄭注云:「下大夫采地方一成,其定稅三百家,故三百戶。」一成九百夫,宮室、涂巷、山澤,三分去一,餘六百夫。地有不易、一易、再易,通率一家受二夫之地,故一成定稅三百家,是下大夫之祿也。苟自藏隱,不與上爭,故无災眚。所以取象三百戶者,虞注云:「乾為百,坤為戶,三爻,故三百戶。」坎化為坤,故無眚。坎化為坤者,變之正也。

乾為至終吉:乾為久為德,故為舊德。四變食乾,讀如「日月有食之」之「食」,四變乾體壞,如有食之者,故云「食乾」。此皆虞義也。許慎《五經異義》曰:「爻位三為三公,曰『食舊德』,食父故祿也。」乾為父,三失位,動而承乾,有「食舊德」之象。二、四之正,三變體坎,虞氏謂「正危」,貞厲是也。三為下卦之終,得位,故「終吉」,與初同占也。此亦虞義。

乾為王至无成也:乾為王,坤為事,虞義也。訟不可成,變之正,不克訟,是「无成」之義也。

二以至為安:《緇衣》曰:「《兌命》曰:爵無及惡德。」鄭彼注云:「言君祭祀賜諸臣,無與惡德之人。」古者賜爵服,必于太廟。二失位,上九或賜之槃𢄔,注謂賜二,是二以惡德受服也。五中正,故不克訟,奪二與四,故復即命。謂受槃𢄔之命服也。五中正,故「不克訟」。奪二與四。故復即命。謂受槃𢄔之命服也。渝,變也,《釋言》文。巽《彖傳》曰:「重巽以申命。」故巽為命。四變得位。安于承乾之正。故渝安貞吉。坤為安。虞義也。

聽訟至元吉:卦惟九五一爻中正,是聽訟得其中正者。故元吉。

二四至爻耳:此荀義也。二與四爭,爭三公之服,故云二四爭三。三與二比,故取之有緣。以三公之服而錫二之大夫,故云于義疑矣。在訟家,故云爭競之世。以大夫而受三公之服,非其分,故云分理未明。或以錫之。或之者,疑之也。《尚書大傳》曰:「歲之朝、月之朝、日之朝,則后王受之。」鄭彼注云:「自正月盡四月,為歲之朝。上旬為月之朝。平旦至食時,為日之朝。」故「終朝」為君道明。《春秋元命包》曰:「陽成于三,故云三者陽,功成也。」拕,奪,鄭義也。四為諸侯,諸侯入為三公,宜服三公之服。故君明道盛,剛奪二與四。陽道方長,故「三拕之」也。槃𢄔,大𢄔服,以祭者,故曰宗廟之服。五拕二服,不發于二、五爻者,以上與三應,三體巽,巽為要𢄔,上為宗廟,故發義于宗廟爻。三變巽體壞,有拕之象。「拕」俗作「禠」,今從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