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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不諧卦
〈二陰不合,坤地西南〉 二上二下,不成之象。
象曰:兩女無夫,鬬爭各居。出入異路,分别室廬。
顏曰:内外俱陰,志不相合,猶二女無夫,理致鬬爭。居宅彌凶,婚姻不合。此卦百事不吉,二陰無主故也。故曰:「二女同居,其志不得。」此卦大凶。
何曰:如有分别之意,狀如移住而不盡移也。官事難脫,病者瘥遲,行人未還,行軍求財不利,凡事必見分張。
陳曰:中位無人,上下兩陰,不相應若。兩女同居,形同志異,故曰云云。
劉曰:上下二陰,有女無夫也。出入異路,室中虛也。
此課上下俱陰,而中無主,故取兩女無夫,志不相合而分别居室之象也。凡占百事皆凶。
詩曰:
彩雲飛散水東流,寂寞黃昏事可愁。
縱使眼前無一事,也須煩悶到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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