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名:《御纂周易述義》
作者:清‧傅恒、汪由敦等奉敕
版本:摛藻堂四庫全書薈要
電子書狀態:完成校對
簡介:
《御纂周易述義》於清乾隆二十年所撰,作者群包括了正總裁官傅恒、來保、孫嘉淦;副總裁官汪由敦、納延泰、劉綸;提調官覺羅巴延三、馬景;纂修官吳鼎、梁錫璵……。
提到「御纂」的易類書籍,最有名的當屬唐孔穎達的《周易正義》。而清世康熙皇帝更重經學,於易學上除了有李光地所撰的《御纂周易折中》之外,另外還有經筵系列的《日講易經解義》。而本書《周易述義》,則是由乾隆皇帝敕令纂修而成。
根據《四庫總目》題要,之所以名為「述義」,因為旨在「闡述」《周易折中》的蘊涵。然而,細觀兩書內容,殊異頗大。
《折中》對於象數之學採取較為負面的態度。對於「象」,大至上多數只取二體卦象;對「數」則完全屏棄,李光地在序言中甚至說:「於數則納甲飛伏之謬必斥,於理則老莊空虛之旨必破。」一般認為,《述義》大量運用了象數之學來註解。但嚴格來說,「象」是其核心,「數」理則鮮少觸及。
《折中》以程朱之學為主軸基底,收錄了大量宋明易學的觀點。雖名為「折中」,但比較是除卻漢易及象數易,在唐宋之後的儒門易學上取其「折中」,並不是真的折中。因此《折中》具有較為濃厚的宋易與儒門義理易色彩。但《述義》除了多取「正體」(上下二體)的八卦卦象之外,更大量採用了爻變和互體,甚至錯綜,並宣稱,在宋易與漢易之間取其平均,因此似有意在宋易與漢易間取得「折中」的意味。
如前所說,《折中》對於象數以及老莊之說採取了清楚的批判態度,甚至在《日講易經解義》當中,這種批判態度更為嚴明。但《述義》卻是:「所解皆融會群言,擷取精要,不條列姓名,亦不駁辨得失,而遺文詮釋,簡括宏深。大旨以切於實用為本。」
附:《四庫總目》提要
《御纂周易述義》十卷
乾隆二十年奉敕撰,凡《卦爻》四卷,《彖傳》一卷,《象傳》二卷,《繫辭傳》二卷,《文言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共一卷。以多推闡《御纂周易折中》之蘊,故賜名曰《述義》。所解皆融會群言,擷取精要,不條列姓名,亦不駁辨得失,而遺文詮釋,簡括宏深。大旨以切於實用為本,故於乾卦發例曰:「諸爻皆龍而三稱君子,明易之立象,皆人事也。」全書綱領,具於斯矣。至於取象,則多從古義。如解乾九二曰:「九二剛中,變離文明。」解坤初六曰:「變震為足,有履象焉。」解屯六二曰:「變兌為女,柔正故貞。」凡斯之類,皆取於變爻也。解屯六三曰:「震坎皆木,聚於艮山,故為林。」解屯九五曰:「陷陰互艮,止而不動。」解需九五曰:「坎水兌口,故為酒食。」凡斯之類,皆取於互體也。解蒙六三曰:「三變互兌,故為女。」解訟九二曰:「坎坤體,故為邑。又互離,戶象也。三百,離數也。」解訟九四曰:「乾初復體,互巽為命,變艮為渝,變止貞也。」凡斯之類,皆兼取變與互也。故解《繫辭傳》「若夫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曰:「物謂八卦之爻,雜謂自其中四爻雜而互之,又撰成兩卦之德也。是非者,時物之是非,皆於中爻辨之。正體則二為內卦之中,五為外卦之中。互體則三為內卦之中,四為外卦之中。故皆謂之中爻。」云云,誠為根據先儒,闡明經義。蓋漢易之不可訓者,在於雜以讖緯,推衍禨祥。至其象數之學,則去古未遠,授受具有端緒。故王弼不取漢易,而解「七日來複」,不能不仍用六日七分之說。朱子亦不取漢易,而解「羝羊觸藩」,亦不能不仍用互兌之義。豈非理有不可易歟?諸臣仰承指授,於宋易、漢易,酌取其平,探羲文之奧蘊,以決王鄭之是非。千古易學,可自此更無異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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