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圖說易〕訟卦-危險的堅持

Jack 發表於

6.   訟卦  乾上坎下 (天水訟)

卦爻辭:

,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无眚。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九五,訟,元吉。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圖像說明

訟卦為爭吵、訴訟之意。因此圖象畫的是兩人爭吵,相持不下。

訟卦卦象下為水險,上為剛健(乾卦),行為危險又剛健,行險而又倔強求勝:描繪的是一個人對於自己的危險行為堅持到底,一意孤行。

與人興訟、爭吵當然不是什麼好事,既使贏了也不見得讓人快樂,而其所得利益,也難保長久-更不用說爭訟失利者了。

通常來說,卜到訟卦,多是吉凶不定。除了九五爻之外,不是先吉而後凶,就是先凶而後吉者。而爻辭中既使有「吉」的,也常有「不可長久」的意謂。先吉而後凶者:是因訴訟有利,但結果無以長久;先凶而後吉者,則通常是訴訟失利,然後終於知道要變通而尋求自保之道,反而以「吉」收場。

訟卦卦義

卦象上為乾,為天,為剛健;下為坎,為水,為險。

 陽氣(天)在上,有否塞不通,人與人溝通不良之象。外剛健以行事。

上對下溝通不良,下對上以險;內行顯而外剛健。

若以君臣上下關係來看,陽氣(天)在上,有否塞不通之象(否卦即為乾卦在上),也就是人與人之間缺乏上對下的溝通;下為水險,在下者包藏禍心以對。

若以個人而言,其內險而外剛健,行險而又剛強求勝。

就卦序來說,訟卦在易經六十四卦中處第六卦,繼需卦(飲食需求)而來,開師卦(聚眾準備戰爭)之先:天地初開之後(乾坤),生命開始出現(屯),先是草昧未開(蒙),然後終有飲食需求(需),然後有了需求分配不均而開始爭吵(訟),爭吵不下而聚眾準備戰爭……。

顯然的,訟卦並非好卦,既使有些狀況下仍能求得「吉」象,但也只是暫時而非長遠的。

卦爻辭釋義

卦辭: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斷〕先吉,後凶。可以求見大人裁決,不適合行險。

〔釋義〕有誠信,鬱悶而恐懼,得以中吉。但訴訟畢竟非好事,不可久,所以終凶。可找有權威的人士來做決斷,千萬不要行險。

〔解字〕孚:誠信,信實。窒,塞,堵塞,形容內心鬱悶。惕:恐懼。窒惕:將恐懼之心忍受在心裡;或是深司而戒慎恐懼。中吉:中為中庸的意思。中庸則吉。有孚,窒惕,中吉:言興訟不宜,具備誠信,知道深思與戒慎恐懼,能秉持中庸之道的,才得為吉。終凶:終指終究興訟,堅持讓官司走到底,如此則凶。不利涉大川:坎為水,為大川,喻危險。不利涉大川喻不宜行險。此呼應前面說的「中吉」,「終凶」。

為訴訟的最終勝利者,但以剛居陰,不當位。 不光彩的勝利,無以長久。凶。
居上卦的中爻,又是九五之尊,唯一能夠裁決爭議者。吉。 
九四以剛居陰,不當位,立場不對,故「不克訟」。 
乘九二(大義滅親),承九四,與上九相應,能夠與上面乾卦相契合。吉。
下卦坎卦的卦主,為興訟的始作俑者。但體剛居陰(不當位),在下難與上面的九五相對抗。凶。
體柔而居於卑下,又能承剛(九二)與剛(九四)相應。爭吵不會長久。小吉。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斷〕小有爭吵,吉。

〔釋義〕不讓爭吵持續,小有爭吵,但最後以和平收場,吉。初六以柔居剛,雖然不當位,但以柔體居於最下的位置,上又承剛(九二),外又與九四相應,能夠以柔軟身段解決爭訟者。

〔解字〕永:長久。不永所事:言爭吵不會長久。言:爭吵。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斷〕凶。

〔釋義〕訴訟失敗,逃回到自己的村子裡,躲在只有三百戶人家的小村莊中,躲過災難。九二為下卦的卦主,也是坎卦(險)的核心,可以說是興訟的始作俑者。然而以剛居柔(不當位),難與上面的九五相抗。

〔解字〕克:勝;不克:不勝,失敗。逋:逃避。人三百戶:言村莊之大小,只是三百戶的小村莊。眚:災。无眚:無災。因為躲在小村中而能倖免於難。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

〔斷〕先凶後吉。

〔釋義〕雖有危厲,終究因為依靠自己舊有的人脈關係與所積的陰德,而能夠跟隨王道,逢凶化吉。此卦亦有大義滅親之象。

六三居於下卦之上,乘二載四,與上為應:乘九二為逆(柔乘剛),承九四為順(柔承剛)。居於上下體之間雖然尷尬,但九二為興訟之主,罪魁禍首,九四為上卦之初,再加上與上九相應,此為大義滅親(乘九二),「或從王事」之象(承九四與上九相應)。

〔解字〕貞,占。厲:危厲,危險。占厲,所占為厲。或從王事:六三能承載(支持)九四,並與上九相應,上與乾(喻王事)相合,為或從王事之象。無成:畢竟有所爭議,僅得無咎,無法有成就。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斷〕吉。

〔釋義〕知道訴訟失理,無法獲勝,立即更改命令,回復到未爭訟前的狀態。安於正,吉。九四居陰,不當位,喻其興訟立場不對,故不克訟。

〔解字〕即,近。復即:立即回復,回復到爭訟前的狀態。渝,變,改變。命渝,改變命令。因九四處上,為具有改變能力能夠採取主動者。因此同樣為「不克訟」,九二(無力能改變者)必需逃避隱藏自己,九四則只要知錯必改,改變命令即可。貞:正,正直,喻義理。安貞:安於正直,安於義理。

九五:訟,元吉。

〔斷〕吉。

〔釋義〕《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九五居於上卦的中間,有中正之德,意謂能夠公平處事。九五為以剛而居於最尊之位,是有能力又有位置做決斷者,是此卦中唯一能夠裁決爭議的卦主。故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斷〕先吉後凶。

〔釋義〕可能被賜與官帶,但一日之間就被連降三級。

上九居於訟卦最上,以陽居陰,不當位。雖為最後勝利者,但爭訟非正道,所得不可久,所以一日之間所得鞶帶就三度被剝奪。《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以爭訟而受贈的官服,完全無法讓人所敬重。

〔解字〕錫:賜,賞賜,贈送。鞶帶:大帶,官服上的服飾。終朝:一日之間。褫:剝奪,除去。